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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亲保卫战,又叫悲壮!!为了先婚后性的伟大目标,我保护CN老婆的战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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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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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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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8-15 19:54:08

    第一季


    前言


    在大学,别人谈恋爱都是花前月下,你知道我和我女朋友做什么吗?去上晚自习!!!其实我后来才知道这样做的深刻意义,“政治能导致阳痿”,我的专业课就是政治学,看着那些教条理论,国际关系,我在血气方刚的年代,居然保住了童子身,全拜专业课所赐!!
    其实,要保住处男之身非常简单——你做一个穷光蛋就可以了。要保住一个处女,那就艰巨了。带着她的父母、我的父母那欲说还休的重托,我在这个喧嚣烦躁的尘世中,步履蹒跚地执行一项伟大的任务——保证自己的准老婆不被别人搞!!



    第一节

    我们是娃娃亲,也就是说,从4岁开始,老子就告别单身了。我从小最大的苦恼就是,比人家多个媳妇儿。更糟糕的是我们那地方不大,有个事情传播得比发帖子还快,我们那地方吃面食比较多,大晌午的,大人们每人端一个巨大的碗,盛了面条,猪肉炖粉条什么的面料一盖,浇上醋,扔俩大蒜,或者洗几颗葱,三五成群地蹲在树荫下,边吃边聊。
    “嘿,老王家的小子和老梁家闺女订了娃娃亲了。”“真的啊?这是好事。”
    我就是老王家的小子,当年估计刚满4岁,当大人们谈论我的时候,我淡定地骑着一根木棍,流着两管鼻涕,很无耻地穿着开裆裤从他们面前走过。
    娃娃亲不是玩笑,这个比什么指腹为婚靠谱很多。我奶奶说,我家在村东头,老梁家在村西头,两家结亲,摆宴喝酒,鞭炮齐鸣,挂红戴绿,我和老梁家闺女是扎扎实实拜了天地的——据说当时是这样的,我妈说,你跟这个鼻涕妹磕完头,我就让你吃两根冰棍儿——两根!!我一礼拜都捞不着一根,面对这样的利诱,我咣咣咣,痛快地磕完头,就被姐姐牵着买冰棍去了。老梁家闺女想跟着来,被我一把推开。
    后来她老拿这个说事,小孩的记忆很奇怪,我已经忘掉这段细节,她却记得很清楚,且和我姐姐求证过,当时确实是这样的。她由此衍生出我是个不会心疼老婆的男人呢,我每次都喊冤——当时我哪知道你是我媳妇啊,我就怕你舔我的冰棍儿。
    接下来的杯具事件估计谁都猜得到。上学后,老师是喝过我们订亲酒的,自然笑眯眯地把我们安排在一起坐,做游戏,我们永远是一对,回答问题,她答不上来我补充,我不会唱歌她接力,乏味透了。小朋友一下课就疯玩,玩积木,玩弹珠,玩转椅,玩滑梯,我最恼火的事情,就是玩到十万火急的紧要关头,有多事佬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不,不不不,不好了!有人打你老婆!!
    校园小霸王是按照年级来,一年一年都有那么几个的。老梁家闺女性子倔,和女同学跳皮筋,小霸王们在旁边搞破坏,双方先拌嘴后动手,男生一般吵架都不是女生的对手,恼羞成怒,几个男生拿皮筋把她绑在树上了。
    就像那些武侠烂片里的情节一样,她像个被土匪抢上山的山村少女一样,死命挣扎,一面哭喊:救命啊!!!
    老子当年刚把裤裆缝上,几乎每天都尿床,除了在家为了吃糖满地打滚两脚乱踢外,几乎没有过更粗暴的行为,连树都没爬过。对,因为我是家里的老幺,又是个男孩,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要是真演武侠片,我扮演个被土匪打劫的富家公子还差不多,去扮演英雄救美的男一号,那真是要了我的命了。
    我硬着头皮走过去,“你们把那女孩放了么……”声音还在发颤,根本不是喝斥的那种声调,那个“么”,就是商量的味道,其实我的潜台词是,我打不过你们,拿弹珠什么的把她赎身了可以不……
    小霸王一般都很上道,从我身上把能拿的东西都摸走,就跑一边玩去了,我从树上笨手笨脚地把她解下来。她呜呜呜哭着冲进教室,留下我尴尬地拿着皮筋站在树下。不过我是个很快就忘记不快的人,不好意思地舔舔嘴唇,对围观的女同学说:“咱们跳皮筋吧。”女同学回答得很干脆:“呸,不要脸,谁跟你玩。”从我手中夺过皮筋,吆五喝六地去一边玩去了。
    我两手插在空空的裤兜里,其实是有些恼火的,老子今天玩弹珠本来是赢家,现在落个两手空空,都怪这个“媳妇”。
    因此,当时我觉得有“媳妇”是个有百害而无一益的事情,总是跟妈妈哭着能不能“离婚”。
    妈妈的解释是,你们没有结婚,就不能离婚。你们只是订亲,所以是没办法的事情。我说,那我先结婚吧,那样就可以离婚了,我妈又说,不行,必须等到20岁。
    这样的对话司空见惯。我那么执着地要离婚,而不是退亲,是因为我根本没有退亲这个概念,只知道离婚。有天去好友冬生家玩,并且决定在他们家吃午饭,结果在厨房他爹和他妈瞬间由斗嘴升级到武斗,从东厢房打到南头的牛圈,冬生他妈最终还是被打哭了,裂着被打歪的大声哭喊:老娘跟你离婚!X你妈个没良心的!……离婚!!
    我很聪明,知道离婚就是两口子分开过的意思。
    居然不能离婚,还得等那么久!20岁在我眼里遥远得根本不可及。我心里非常烦躁,一想想未来,悲从中来,以后为了给她赎身,我要损失多少弹珠冰棍儿香烟盒铅笔条啊。长期这样下去迟早破产,于是我想到了练武。
    据说每个小男孩都有一个武侠梦,渴望能强身健体,身怀绝技,然后可以劫富济贫除暴安良。什么降魔棍夺命刀追魂剑火焰枪,要不就铁砂掌螳螂拳蛤蟆功八卦腿。
    我们经常聚在一起共同研究武功,修炼神技,我们依然打不过小霸王,依然受别人欺负,但至少在心理上得到了莫大的满足。小伙伴们从此做的梦里,多了一位大侠(其实就是自己),打败了土匪恶霸,把他们的银两都分给了农民,自己甚至成为一方首领,带领一众小侠闯荡江湖……
    我从一开始练武的目的就带有浓郁的小农意识:救媳妇。
    我不爱她,我救她,也就救了我的弹珠。你甚至可以说,在我心里,媳妇远没有弹珠重要。我也就是打着救媳妇的幌子去抢救自己的玩具了。
    由于练武太勤奋,以至于裤子经常磨破,搞得我妈很恼火,一生气用一种质量超级好的布料,把我所有裤子的膝盖和两个屁股墩上都订上了补丁。从此我走街串巷,别人都忍俊不禁,以为我是个小乞丐,而同学们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因为穿得破,又姓王,他们都叫我“破烂王”。
    我倒挺坦然,但是我“媳妇”不干了。因为大家都说她是“破烂王”的媳妇,据说她回家也要求与我分开,她妈妈也说,必须等到20岁。
    当年我幼儿大班,5岁。我知道,我和我的女同桌兼女朋友,都迫切地想坐上时光列车,飞速地去往15年后。



    第二节

    小学生,男生都要划三八线,女生不许跨越雷池一步。否则拳脚伺候。我依葫芦画瓢,在课桌上用小刀很仔细地刻了一条深深的沟,我算厚道的,她那边的面积还可以放下个书包。
    要不是因为她是我“媳妇儿”,我只给她留一个铅笔盒那么大的位置。我的好朋友都是这么干的。我很羡慕他们。
    其实这几年来,我和她说的话不超过五十句,即使是我从树上给她松绑,也没有对话。同桌也有两三年了,基本不说话。一般都是我盛气凌人地说“让开一下!”“别过了线,我打你哦!”“作业给我抄一下!”她一般都表示沉默,有时候会轻蔑地给我一个白眼。
    我是真的不喜欢她。她学习也就中上水平,长得也一般,一个女孩子,浓眉大眼的,皮肤黝黑,扎俩小辫,跟哪吒似的,夏天的时候,因为老师要求做游戏的时候手拉手,我会感觉到她手心凉飕飕的,还很湿润,明显是手汗出太多了。我很不喜欢。
    其实我喜欢老师的女儿,永远第一名,穿得干干净净,连红领巾都系得像那些宣传画上的城里的小朋友,不像我们,每天就像吊着个死鱼干跑来跑去,没忘上面抹鼻涕是因为老师会抓狂,然后打人。
    老师的女儿白白的,皮肤细腻,小细眉毛,长长的睫毛,双眼皮,眼睛像黑葡萄会说话,普通话也说得标准,经常站起来大声朗诵课文。我的两个小伙伴都有幸成为她的同桌过,做游戏的时候,可以堂堂正正地拉住她的小手,我非常嫉妒这一点。
    只有我,永远都和她同桌。我越来越讨厌她,甚至开始怨恨妈妈给我如此匆忙就订了一门我不喜欢的亲事。俗话说三岁看小,订亲的时候已经四岁了,当时就应该看出她根本就是个变不成天鹅的丑小鸭啊,虽然我也不咋地,毛发稀松三角眼狮子嘴,头大身子小,远看像叹号,近看像问号,但也不至于非要找一个她那样的吧。
    我忍,等小学毕业了,我就能脱离苦海了!
    村里的老师,都是本家本社的,其实从任何方面,对我们俩都进行了暗中保护,全村人都知道,就我们不知道。
    小学课文不是孔融让梨就是红军吃皮带,要不就是鸡鸭同笼,小猫钓鱼,鸟语花香,荡起双桨……思想纯洁得要命。老师遇到涉及到男女之间情节的,也加快语速匆匆带过,比如小明和小花那纯洁的友谊,老师也刻意回避。村里的人除了说两句“你媳妇怎么没带出来”“你媳妇跟人家跑了”之类的打趣的话,基本上也都不过分。
    以至于我懵懵懂懂浑浑噩噩直接杀到了青春期前夕还是白痴。我以为媳妇就是个名词,男人都得有一个这样的女人,只不过有的晚一些,有的早一些,像我这样是未免太早了些,但也无可厚非。
    小学毕业时,同学之间相互填一个评语。我给我“媳妇”的评价是:你是一个学习认真的同学,希望你以后能更上一层楼!
    就这句话还是抄来的,没什么特别之处。我把她当成众多女同学中的普通一员。从来没觉得特别。
    关键是她长得也一般,或者直接点说就是彻底的不好看,又脏兮兮的,学习也不是最好,我压根就不喜欢她啊。小时候,我要喜欢一个人,她的成绩一定是很好的,而且是班干部,我那个“媳妇”不是组员就是队员,连卫生委员都没混到过,课代表也没她的份。我怎么可能注意她啊。
    但是,家里人却总是安排两家一起吃饭,一起进城什么的,连去动物园都得见到她,傻不拉几地一人舔一根雪人冰糕,目瞠口呆地看着笼子里的老虎,吓得大气不敢喘。只有那时候,我才会心甘情愿地拉着她那冷飕飕的小手,紧紧地握着,她的爸爸哈哈大笑:你要保护好你的“媳妇”哦。我心里想,要是老虎扑出来,我就把她甩出去扔到老虎嘴巴里,那样我就有机会逃跑了。
    不管怎么说,保护“媳妇”是我在小时候除了“好好学习”之外听到最多的话。我心里想得很简单,无非就是不让她被人欺负嘛。多买点弹珠“防身”就好了。
    直到上了初中,我才知道,保护“媳妇”不是口号,而是一种责任,甚至是一种负担,甚至需要付出代价,必要时可能流血牺牲。我的生命,也就此打开新的一页。与时俱进地,我开始自己轰轰烈烈的青春期。
    初中意味着要离家求学。只有镇上才有中学,我们从村里考试,过了分数线,就可以去镇中学读书,做个“文化人”了。
    我学习不赖,她也不差,所以都顺利上了中学。杯具的是,我们没有选择,只能在一个学校;洗具的是,由于同一年级的学生来自10来个村,数量不小,只能分班,我没和她分到一个班。
    其实大家当时也就十岁出头,从来没有离开过家,更没在外面过夜的经历。第一天很兴奋,在脚臭、汗臭甚至尿臭中,紧张新鲜地进入梦乡,浑然不觉破烂的宿舍肮脏的床铺意味着什么。第二天就不行了,几个怂货太想家,就哭了。先是小声抽泣,后来是低声呜咽,到后来简直是嚎啕大哭,而且加入的人数越来越多,那场景极其忧伤。
    我也是怂货之一,不光是嚎啕大哭,简直哭得撕心裂肺。我有哥哥有姐姐,家里排行老末,爷爷宠,奶奶爱,在家里仗势欺人横行霸道,连养的老母猪都敬我三分,见了我要绕道,从小就是妈妈或者姐姐给我穿衣服,系纽扣,洗脸刷牙都有人管。现在,过的这叫什么日子啊,我连纽扣都数不清楚,系来系去还是错了行,裤子虽然只有两条腿,但为啥每次我都前后反着穿呢?还有,洗脸和洗脚用的是一块毛巾,总有尘土垃圾落在我铺位上……其实在我妈妈的熏陶下,我是个爱干净的小孩。现在简直是落进猪圈了,这反差也太大了。而且同学几乎都不认识,不像小学一样,还没上学就都认识了。
    越想越悲凉,越哭越伤心。其实,这些都是生活上的琐事,还不至于让我伤心欲绝,我最难过的是,上学第一天,我被我的新同桌给打了!!!
    被打也不至于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最屈辱得是:打我的新同桌是个女的!!

    第三节
    事情经过很简单:老规矩,男女生同桌,先划三八线。因为刚入学,一时找不到趁手的工具,我就用粉笔随手划下一条线,警告我的新同桌:不要超过这条线,你的东西,包括你的身体,任何部位都不允许!!
    我说过,我是个厚道人,别人都只给同桌留铅笔盒那么大的位置,我把给“媳妇”的特殊标准给了我的新同桌,给她留了书包那么大的面积。
    不料,新同桌一声不吭,夺过粉笔,顺势用袖子把我划的线抹掉,重新划了一条线,那条线比我国任何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更加不平等——她只给我留了铅笔盒那么大的面积!!!
    “你找死啊!”我怒不可遏,从小到大,我就没见过这么嚣张的同桌(实质上我也只有过一个同桌,而她总是听我的)。我不是君子是小人,动口又动手,说完就打了她一下。
    惊世骇俗的一幕就在3秒钟后上演:我的同桌动作敏捷,啪啪给我左右开弓两个响亮的耳光,然后站起身踹我一脚,然后揪住我的头发,死命地往墙上撞……直到老师来了喝止。
    ……
    我被一个女人揍了一顿!短短一分钟时间,这就成为一个铁的事实。我不是没还手,是根本不是对手,她个子比我高,身体比我壮,胳膊比我粗,拳头比我大。比起从小就揍我的那些小霸王,估计她单挑肯定没问题,群殴的话,车轮战她能弄倒仨。
    在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我只能选择哇哇大哭。于是,赵镇中学初一4班的王姓同学被女同桌打哭的事情迅速传播,比我当初订了娃娃亲这回事传得更快。
    在上了初中的第二个夜晚,我屈辱地大哭着,想到我的“媳妇”可能也听说我被打这回事了,从此可能再也不怕我了,再也不听我的话了,再也看不起我这个窝囊废了,悲从中来,泪如尿崩,差点哭晕过去。
    在新学校过了不到两个星期,我就成为知名人物,就像小学时路人皆知我就是有“媳妇”的那个同学一样,现在我是一个被女生打哭的同学。
    十来岁的我,体弱多病胆小如鼠,懦弱怕事敏感自卑。我用近乎逃避的生存法则活在这个校园里。一个学期时间,我除了读书几乎不做别的事。这期间,只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
    有一天,她来了。我的“媳妇”到我们班教师门口,托同学把我喊出来。我见到她时特别惊讶。因为我刻意躲着很多人,最主要的就是她,我想出很多躲避别人的办法,却从来没想过有人会主动找上门来。
    “你要干嘛?”
    “没事……”
    “没事你来找我?”
    “看看你在这个班怎么样。”
    “能怎么样,就那样。”
    “我听说你同桌打你……”
    我的脸顿时涨得通红,小男孩那长期被挤压的尊严委屈伤心和愤怒同时涌上心头。她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居然有这样恶心的人,人家挨揍了,她还幸灾乐祸,跑来故意羞辱我!!!
    “滚蛋!!!”
    我恶狠狠地骂她,顺手一把将她推倒在地,转身回了教室。
    我这辈子都不想跟她说话!我暗暗对自己发誓。
    没有永远的统治,也没有永远的被统治。只有不停的斗争。
    ——初中历史老师
    我的童年、少年、青年时期,其实总体来说,都是快乐的。初中一年级,是我记忆中最灰暗的一年。那估计是我从童年到少年的成长历程中,苦苦挣扎的必经阶段,比别人来得更极端些,但好处多多——我挨打的日子快结束了。
    我喜欢历史课,喜欢历史人物,比如太平天国的“天父”杨秀清。不为别的,因为我的女同桌和他同名同姓,每次老师讲到这里,大家就一片哄笑。那时候已经是初一第二学期行将结束了,我们在盼望快乐的暑假前,满心长草。就连我这个门门功课第一名(不是我厉害,是我除了学习没事做)的学习标兵都坐不住了,就想着快点放假。
    就在这种相对愉悦的前提下,我少有地放肆了一回,在老师讲完课后,下课和同学们学“天父”装神弄鬼的样子,嘲笑杨秀清。
    没有例外,我的女同桌又打了我一顿。班主任在他的办公室给我洗脸,抹去我满脸鼻涕,又好气又好笑:“你一个大男人,被一个小姑娘三番五次打哭,丢不丢人啊,你看看你这傻个子,可惜了……”
    对于前面的责备,我早就听烦了,但是最后一句让我一愣,我抬头一看,发现镜子里那个哭包除了头发乱蓬蓬外,个子长高了不少。
    对呀,老子长大了,为什么还要怕女人呢?一次再次武斗事件中,我……算了,打女人不算本事,细节不说,总之取得全胜。从此,我一翻身成为统治者,“天父”被我征服了,她对我绝对服从,我在初中的梦魇终于结束。
    记忆中,我那段时期饭量巨大,飞速发育,不光打得过女人,还打得过大多数男生,甚至高年级的男生。以前是因为我实在不值得欺负,没人找我打架,现在是同村的孩子受了欺负会找我帮忙。我一发不可收拾,在斗争中度过初中二年级,来到命运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初三。
    我的“媳妇”可能考上中专,去一个小城市的护士学校读书。这个消息是在两家聚餐的时候我才知道的——初中三年,我只和她见过一次面。
    我当时已经想明白了,当时她来找我,是关心我,看看我被女人揍过以后是不是需要安慰一下,而不是来羞辱我的。在听到她要去另外一个城市读书的消息后,我竟然有点舍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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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8-15 19:55:20

    第四节
    有意无意地,屋子里只剩我和她。两家的大人要么借口出去买东西,要么在院子里乘凉,我不识时务的表妹被奶奶硬拽着也走了。
    ”为什么要去读护校?”
    “因为老师说我能考上。”
    这是实话。在那个年代,中专比高中的分数线高很多,对于农村的父母来说,中专意味着再供三年学,孩子就可以有工作,赚工资了。对于孩子来说,上什么都无所谓,因为他们不知道未来的命运应该在自己手里。
    “你家里知道吗?”
    “不知道。”
    回答问题的是我,我知道她在问什么。因为我频繁打架斗殴,成绩急剧下滑,从全校第一名,堕落到进不去前100名。
    我已经完蛋了。
    “你还是得看点书……”她想了很久,憋出这么一句话。我当时哪听得进去这个。那时候街机事业飞速发展,录像厅最流行的是《古惑仔》,我没去砍人就不错了,还看书?我根本就没搭这句话。
    我不记得后来东拉西扯了些什么,总之那次对话草草了之。
    我妈的意思是,让我也上个护校,陪着她。我的意思是,老子一个男人,将来去做护士,多恶心啊。我爸同意我的观点,他是个警察,最受不了的就是娘娘腔。
    其实当时我别说护校,连最破的高中都考不上。这个事实其实也瞒不住,在实话实说后,我被活活揍了三天,是吊起来用皮带抽那种。
    当年我14岁。因为打架太多,不但下手凶狠,连抗打能力都得到极大的提升。和三年前在宿舍嚎啕大哭的那个怂货判若两人。我这样的转变看得我妈又欣慰又痛心。
    我只穿条短裤,光着膀子,被爸爸直接吊在了街门上,用拴牲口的缰绳五花大绑,然后吊起来,用皮带抽。我爸有条水牛皮的武警皮带,沾上水,打起人来啪啪很响,而且一下去一道血痕。打累了,他就出去串门打麻将去,回来接着打。
    晚上就放我下来吃饭睡觉,第二天接着吊起来打。当时我成为我们村的一大奇观。三姑六婶的围了一圈。
    “哟,这是干嘛呢。”
    “不好好上学,从第一名混成最后一名。”
    “嗯,那是应该打。”
    在农村简朴的观念里,不好好读书是学生不可饶恕的错误,必须惩罚。到第三天,我的伤口开始发炎,不但疼,还痒,如同百虫钻心。再打的时候,疼上加疼,我实在撑不住了,就对着我爸破口大骂:
    “我X你妈,有种放我下来单挑!”
    “你妈X的,你抽死老子算了!"
    "王XX(我爸名字),你不得好死!”
    ……
    虽然是自己的亲爸爸,但是当时真是被打惨了。
    我妈很冷静地说,孩子他爸啊,咱不能这么打,动静太大了,老梁家知道了要是退亲就麻烦了。
    我爸马上接受了这个建议,我终于才得到解脱。晚上,我趴在凉席上,疼得直哼哼,背上的伤口开始化脓,我奶奶一边扇扇子一边骂我爸:自己生的都玩命打,以为是打犯人啊(我爸是狱警)。
    我爸和我妈之所以玩命打我,除了失望和难过外,还有个关键的原因——这个媳妇第一不能跑了,第二不能让别人给“占了便宜”。
    “占了便宜”是啥意思?就是不能被人摸摸手啊,抱一抱啊,甚至XXOO啊。农村人确实简朴,但简朴不是意味着愚蠢。在性事方面,他们甚至比城里人更精明。农村当年连电视都没有,一天黑一关灯除了XXOO找不到别的事情做。所以我说,我在小学居然能纯洁而无知地度过,简直是个奇迹。
    对于一个“有妇之夫”来说,一直到14岁还对性知识一无所知,则是另一大奇迹。
    不管怎么说,父母如何商议对策是他们的事,我才不管那么多。中考对我来说,只是又一个漫长暑假的开始而已。我和伙伴们在村边那条小河里戏水、摸鱼,好不快乐。
    我从8岁学会游泳,从偷偷摸摸到光明正大,每年都在那条河里泡着,光着腚来,光着腚去。一直到14岁。我的第二性征出现得很晚,一直到这个夏天。有天照例洗水打闹后,穿上裤子回家,觉得被什么东西扯得蛋蛋生疼。找个没人的地方脱了裤子一看,大吃一惊,只见蛋蛋上有类似头发一样的毛,居然长了那么长,我都没注意过。
    偷偷去找冬生说,他一点也不吃惊:我们从初二开始,再去河里都穿着裤衩的,就你傻B,老是脱光。
    说完,冬生把裤子一脱,一片森林。我想当年被“天父”杨秀清欺压时是纯粹的难过,直到看到好友冬生的生殖器时才感觉到年少时的第一缕忧伤:我们终于长大了,再也不能像孩子们那样快乐地玩耍了。
    以前总是渴望长大,原来长大还意味着放弃。我这时候才陡然发现对弹珠那些早没兴趣了,迷恋电子格斗游戏,打台球,学抽烟,偷喝酒,骑飞车,打群架。
    我再也没有去过那条河。
    草草去了一所高中读书。我决定以一个成年人的标准要求自己。与此同时,我媳妇去了那所护校,在另一个城市,她开始给我写信。这估计是她妈妈的要求。我妈的要求是,我每周必须去我“媳妇”的学校去看她,风雨无阻,雷打不动。
    真正的恋曲,终于奏响了序章。
    第五节
    我第一次坐火车去她的学校,傻不拉几的穿着一双假耐克球鞋,一条花裤衩,一件黑背心,背上还有条条伤痕(被我爸那次抽的),斜垮一个绿军包,上面写着红色的五个字“为人民服务”,标准的傻B。
    父母是英明的。我一路打听到她所住的宿舍楼下,看到她提着一个暖瓶,暖瓶却被一个男的拽着,旁边还站着几男几女。大概意思是她和同学去打水,路遇小流氓,要一起“耍耍”,我“媳妇”不想搭理他们,就被缠上了。我爸妈的预料成正,这个“媳妇”迟早会被人占便宜。每周来回15块钱的火车票也是值得的。
    不过他们只猜到开头,却猜不到结尾。我的出现只能加剧事情的恶化,因为那几个也是傻B,我也是傻B,双方几乎都没有语言交流,直接就飞板砖,拳脚相加。我一个怎么打得过几个,挨了一板砖后,鲜血直流……再一次歇B了。
    我觉得吧,英雄救美那些都是鬼扯,这差事我从小到大都没干成功过。除了贿赂和挨打,我根本就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不管怎么说吧,小流氓还是走了。暖瓶也碎了,我脑袋也开瓢了,在他们学校的医务室包扎时,她在旁边抠着指甲,哭得湿答答。我的头被包成粽子一样,而且晕呼呼的,也没好气。
    跟她说,别哭了,我饿了。
    我们就去食堂吃饭。在吃饭的时候,她就扑闪着那双大而无神的眼睛看着我吃,我则狼吞虎咽。
    一个村姑和一个印度阿三聚餐。这就是我爸妈想要的结局?
    我根本就没想来,推三阻四,开学两个多月了,我才第一次来看她。用我妈的话,屎壳郎就是喜欢大粪堆,我一到新的学校,就跟一帮“志同道合”的同学搞在一起。以前抽劣质的万花山,现在抽和大人们一样的蝴蝶泉,偶尔还能搞个云烟,红塔山什么的。台球也换成斯诺克了,录像厅也花样翻新,三五个人就可以包个小房间,想看什么看什么,我太喜欢和他们一起玩了。
    这也不是我不去看“媳妇”的原因。其实,我恋爱了!爱上的人不是她。
    从村里,到镇里,现在是在城市里。我算是开了眼界了,原来除了去河里摸鱼,还有游戏机可以玩,还有掌上游戏机呢,那么多好听的歌,迷你的小录音机叫随声听,那么多磁带(那时候碟都少),那么多电影,……那么多姑娘。
    我除了有点愣头愣脑外,一切正常。青春期的标志不是情窦初开,不是情窦乍开,而是情窦爆开,我电光火石般爱上了同桌的前面的右侧的前面的左侧同桌的她——比小学老师她女儿更白,眼睛更黑,更可爱,更漂亮,学习也不错,衣服也穿得好看……我当时的想法已经改变了,即使她学习不好,也会喜欢她。
    更重要的是,她一直就是城里人。城里人那种见过世面的气质,是我们所没有的。一直没有人说我土气,是因为我神经大条,没见过什么也不表示惊诧,最多就噢一声,作恍然大悟状。但这不代表我和别人在同一起跑线上。我觉得找一个城里的女朋友该是多么有面子的事情啊。
    比较之下,我的“媳妇”不是一般的土。她的双手因为干农活都长老茧了,裤子衣服什么都是家里给做的,虽然穿得干干净净,但总觉得太土了,很丢人。现在她也和我一样,15岁了。唯一的变化似乎就是两条辫子合并成一条马尾,拖在脑后,走路一晃一晃的。和我心仪的女生比,真是一个村姑,一个公主。
    我上课还能坚守在教室的唯一动力就是我的公主,我看着她的后脑勺,看着她粉嫩的脖颈,幻想能轻轻吻下去,或者摸一把。每当她回头和同学说笑,眼神无意中与我接触,我都心中一荡,觉得全身酥麻。
    还真的像触电一样。
    我后来再次去“媳妇”的学校,是因为她说过,没钱了可以跟她借。我抽烟喝酒什么的都需要钱,而她说她舍不得花,一般生活费都花不完。
    每当我走投无路,就去护校找“媳妇”借钱花,从来没还过。
    我偷偷给我的公主写情书,回到宿舍就跟同学说。其中一个同学大喊一声,靠!我也给她写了啊。哄笑一片,原来情敌就TM躺在我上铺。
    我们俩约定,谁追到算谁的,不许翻脸。于是,我更加缺钱,频繁地往卫校跑,跟我“媳妇”拿了钱去给那公主买花,买小礼物,过生日就送音乐盒,送贺卡。我是那样的无耻,以至于从来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妥。
    那一年的冬天,在那座古城的某个小饭馆里,公主和我俩摊牌了,其实你俩都挺好的,只不过她很难抉择,也不能抉择,因为她的一个初中同学和她终于确认关系了。
    那时候我是多么伤心啊。大口大口喝着白酒,做悲痛状。和上铺那哥们一起悲伤。大半夜的,躺在大街上哭。公主觉得太冷了,就和女伴先走了,我和我上铺那哥们还在那里“任由青春的泪水尽情地流淌”,后来,我们就坐在冰冷的石板上,相互勉励对方,说一些现在听起来愚蠢之极的话,比如“长痛不如短痛”“咱们并没有失败,因为我们还有尊严”,一直到后来,我回过神来说:还没结账呢,操,你一定要和我对半分账啊,我的钱不够……
    所以,事实上,我的初恋还没开始就失败了,不但不浪漫,还很狼狈。而且,我的初恋不是我的“媳妇”,我没想过去喜欢她。
    她也不喜欢我的吧,一个小流氓,谁喜欢啊,我想。
    苍天有眼,我终于彻底混成了一个流氓,与社会盲流不同的是我还有个学籍。这所高中不简单,高考命中率奇高,重点高中。我说草草上了这个高中,是很匆忙的意思,因为我妈觉得,“儿媳妇”都上中专了,儿子要是不上高中,就赶不上人家前进的步伐了。
    能到这所高中,是因为我叔叔是副校长。而和我混在一起的一众人渣能进来,则因为他们的父亲母亲或者舅舅叔叔姐夫嫂子什么的很可能是本校的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数学权威,语文组长,要么就是本城银行行长的千金,市长的公子。
    你想,就这帮人,学习不行,不爱读书,有钱有势,不把学校弄个底儿朝天才怪。最怪异的是,我上面说的这些位,居然都是我的同班同学。把这些人集中在一个教室,你可想而知我们的班主任多么可怜了。他在悲凉之余,管我们叫“八旗子弟”。最搞笑的是校长的公子,瞪大无知的双眼问我:哥们,八旗子弟是什么意思,咱没旗子啊。
    我就和这帮废物混在一起。
    自从那短暂的初恋失败后,我再也不敢轻易地喜欢别人了,但是我却学会了耍流氓。电视上那些流氓怎么调戏妇女的,我就怎么调戏女同学。跟着那帮人,我算是彻底学坏啦。
    我“媳妇”期间给我写过几封信,但我从来不看——连信封都不看,因为信一般是拿到教室的,同学就帮我从课桌缝里塞进去,但我才上学没几天就把课桌钥匙丢了,那把锁都生锈了。我一年多就没开过课桌。所以她的信像是往一个永不寄出的邮筒里放。
    我去拿钱时,每次都按照惯例去食堂吃饭。问她过得怎样,她就说挺好的。问我过得怎样,我就说就那样。然后拿钱走人。她有时也会说给我写过信,不知道我收到没。我说可能在教室里,下次回去就看。但我一直也没看,看到她欲言又止的样子,勾起我的好奇心,想去看看信里写的是什么。但是一下火车,又忘掉这回事了。和狐朋狗友再灌点啤酒白酒的,又开始忘乎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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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8-15 19:56:10
    第六节

    我爸实际是个很好的人,他这辈子只打过我那一次。第一名和倒数第一名,中间隔了300个名次,这打击太大了,换谁都受不了。
    他再次动了打我的念头,是因为我跟我“媳妇”要钱的事情被他知道了。我“媳妇”做人太实诚,因为她的开销大到令人怀疑,被他爸逼问了一下,就招了。说是借给我了。他爸倒没什么,说给我爸听。我爸一张老脸差点掉地上,等我放假回家,抄起家伙就要动武。
    老子都16岁了,还想打我?这老小子活糊涂了,他抄了一杆标尺而已,我一转身拿起个扳手。“你别动我啊,再动我就跟你玩儿命!”我警告他。
    看着我矫如兔猛如驴一般的二百五样子,老头追悔莫及,早知道当初就多抽几皮带,这孩子现在算是管不了了。最后协商解决,我每月生活费增加100元,附加条件是不许再跟梁家闺女要钱,且每周一次的探望不能中断。我眨巴眨巴眼,那她来我学校行不行,我妈想了一下,和她妈对望一眼:也成。
    太好了,一次15,四次60元。在那个时候,60元可以干很多事情。起码可以下三次馆子,买10包烟,看很多场录像,打无数场台球。
    我说过了,我“媳妇”太实诚。于是,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夏夜,她真的来我们学校找我了。
    我觉得她与我命中应该是相克的,因为她这次造访,我再次遭遇血光之灾。
    那时候通讯极其不发达,要了解我的行踪,除非是老爸老妈亲自杀过来,电话没有,那时候连BP机都没有。通讯基本靠吼。一开始还打电话到叔叔家,问我的行踪,后来我叔叔无辜地说:我都想找那兔崽子,你问我我问谁啊。
    真逍遥啊。周末不用去探望“媳妇”,和一帮酒肉朋友去玩诈金花,赌资就是学校的饭票。在学校不安全,就去那座古城的城墙上,夜风凉爽不说,还有路灯照明。我极其上瘾,且慢慢发现自己精通此道,从中午起床一直到天黑,都在上面赌。
    那天运气不佳,输光了以后观战,无聊得很。就独自回来往宿舍走。宿舍楼门口,就看到她,一个人在那里坐着,低着头看书,抱着书包。
    “你怎么来了?”
    她抬头看到我,眼泪刷就下来了。原来,我前脚走,她后脚到,来了以后找不到人,举目无亲,只能死等。
    我心里很是有些可怜她,从中午到晚上,连饭都没有吃。其实又暗地里骂她死心眼,就不会去买个饭吃。带她去常光顾的小饭馆,点个青椒肉丝,西红柿炒蛋,炒个土豆丝,再来个木耳炒肉,两瓶啤酒,默默开吃。
    吃完饭,我掏出烟来抽。心里想着晚上去我们班女生宿舍给她找个住的地方,明天赶紧打发走。
    “我想上厕所……”她低声说。这个死心眼,不去吃饭,连厕所都不上。我随手一指,后面就是。她就出去了。
    三五分钟后,听见后面吵吵起来了,开始我没在意,后来发现她没回来,赶紧去看看。小饭馆是个门面,一个接一个,厨房和厕所都在后面的大院里,她撞到别家饭馆的洗碗工,那孩子正叼着烟抱着碗往里走,烟掉在衣服上,烧了个印。那孩子狮子大开口,要她赔100块。欺负她外地口音,骂骂咧咧,还伸手拉她。
    这个没出息的又哭哭凄凄的了。我过去打了半天圆场都不行,一怒就又动手了。
    打架过程不说了,拳来脚往,没怎么吃亏,那孩子打不过我,又没人帮忙。只不过我的手腕被打破的碟子划了个口子,又是鲜血长流。
    回到饭馆让老板娘先记账,拿了书包走人。回学校找个女宿舍让她住。我转身就走,她硬要出来送我。
    “你的手没事吧、”
    “嗯,没事。”
    “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
    “是啊,你以后可千万别来了。”
    她再也没来过,我挥手叫她回去的时候,她又哭了,夜色里,瘦弱的肩膀一抽一抽的。
    唉,就这么个哭包,让我跟她过一辈子,怎么可能啊。
    没有了钱的激励,我才不会巴巴的坐火车去那么远看那个不可能成为妻子的同村姑娘。假期里,我家已经在城里开了一家工厂,举家搬迁了,留下奶奶他们在乡下。我只是回村里住了几天,找朋友们玩一下,就回到城里在工厂干活。用我爸的话说,你自己的学费,自己想办法赚出来。
    不可避免地,两家还是要一起吃饭,不过她没来,所以也见不到她。她爸爸,也就是我的“老丈人”冲我举酒杯:来,小子,你一周一次照顾我们家闺女,跟你走一个。
    算她识相,知道替我撒谎。
    我们再见面,是高三的下半学期,对于中国学生来说,最重大的十字路口。我们学校一次换教室的决定,导致了我和她的再次见面。也让我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她恋爱了!!!!
    废话,恋爱对象显然不是我!!
    学校通知:为了让高三备战高考的学生更加专心学习,不受干扰。全体应届学生将从北校区搬迁到南校区。
    其实我到高三倒是不怎么混了。本质上,我是个贪玩的人,但玩来玩去就那些,从初中到高中,也三五年了,腻歪了。我从高三开始,每天都坐在教室里,一动不动。
    看书。
    副校长那个流氓侄子居然看书了,老师们奔走相告。后来数学老师聪明,说不对呀,这小子怎么可能一下就转性了呢?一看,狂晕。我看的都是小说什么的,王朔的,钱钟书的,王小波的,金庸的,古龙的,琼瑶的,鲁迅的,季羡林的,反正能弄到的书,我都看,还看过《平凡的世界》,路遥的心血之作,差点没累死我。
    班主任曾经撕掉我一本书,或者说杂志,我记不得是《知音》还是《灌篮》,要不就是《婚姻与家庭》,总之他气急败坏,还给我几个耳光。
    从那天起,我的生活特别规律,除了吃饭睡觉看书,就是给他的自行车胎撒气,风雨无阻,雷打不动。班主任受不了每天推着自行车回家——从学校到他们家,有一个长长的很陡的坡。后来他和我进行了一次开诚布公的交谈,他不管我看什么书,只要我不干扰别人学习就好,我则不再给他的自行车撒气。
    接到搬教室的通知后,我找个改锥把课桌的锁撬掉了,于是看到了她给我的信。
    我当时读书成瘾,只要是字儿都有阅读欲望。信一共7封,我按照邮戳上的时间顺序,逐一津津有味地看完了。
    最后一封的大意是这样的:我们班有个男生喜欢我,他学习很好,人也很好,我好像也喜欢他。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觉得如果我们没有发展的可能,那我就做自己的选择了。
    年代久远,大意如此。当时我看完以后嘴巴半天没合上。这叫什么?老婆出轨?不是。被戴绿帽子了?也不是。我年纪轻轻,居然跑了“媳妇”,太TM怪异了。
    我一直认为她是我生命中最多余的部分。却没想到,十几年后,居然接受不了要失去她的事实。
    我喜欢她吗?不喜欢她吗?喜欢吗?不喜欢吗?……我茫然得很,我只知道,我似乎应该去找她。
    写信太麻烦了,当面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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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8-15 19: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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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我吃完饭擦擦嘴,假装满不在乎地东看看西看看,心却像小鹿乱撞。半天不知道该开口说什么。最终是她打破了沉默。
    “我今年就毕业了。”
    “嗯,我也是。”
    “你有什么打算吗?”
    “不知道,……考大学考不上,你知道为什么。”
    “你一定要争取,考上大学最好,现在就去工作不好。”
    “你不是今年就要工作了吗?”
    “嗯……但是我考虑好了,我要考大学。”
    “啊,护校也能考大学?”
    “嗯,学校变政策了。”
    “哦……”
    突然的新话题,搞得我像上次被打破头一样晕呼呼的了,她要考大学,那意味着,她可能出省了,去北京?上海?广州?去大城市,也是我的一个梦想,不过只是奢望,没想到今天来这里,想明白了一件事:只要考上大学,我就可以梦想成真。
    “你来找我有事吗?我这个月还有两百多块零花钱,是我省下来的。……”我被她的话臊得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不是来要钱的……真的,”有遭到报应的感觉,“我以后都不跟你要一分钱了,”这句话像是发誓。

    “那你来干嘛。”
    “来看看你。”我只求她别逼问了。
    长时间的沉默。
    “你的信我看了。”我还是没能忍得住。她只是淡淡地笑,说还以为是地址什么的写错了,我没收着。我只能胡乱编个理由,把传达室无辜的老胡头骂了一顿。
    “你最后一封信写的是啥意思?”鼓足勇气捅破这个窗户纸。
    她愣了一下,随即红了脸:“我也不知道,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她落落大方地说,读到二年级后来,那男生就表白了,她一直不答应,后来也觉得还挺好的。“一个人在外地,有人照顾挺好的。”我听了这句话超级内疚,偶尔去一次都碰到了小流氓,她这三年不知道遇到多少烦心事。所以说“两地分居”害死人啊。
    “你们有没有那个?”我不改无耻风范,既来之,则问之,把该搞清楚的都搞清楚,也不枉此行,不然每次来都是吃一餐就走,跟饭桶没区别。
    “哪个啊?……噢……唉,你呀。”她居然没有不好意思,她说,你这个人,老是以自己的眼光看世界,“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啊。”
    “我可没有,一直都没!”涉及到贞操问题,我比娘们还紧张,连忙声辩。
    可以断定,她也没有。
    C男和C女,太好了。事情显然还有回旋的余地。
    我虽然号称无耻,但第一次和一个姑娘讨论这么深入的问题。虽然是自家“媳妇”,但毕竟还没过门。她提议去校园里走走,我连声说好。
    校园里凉风一吹,刚才紧张的气氛随之消散。我们聊东聊西,说说这几年自己的校园生活,她说她在护校学到的急救知识,说到解剖课上的惊心动魄,说到我在课堂上起立靠墙头顶黑板擦依然能呼呼大睡的故事,居然相谈甚欢。说到未来,她说还没有找到最终想考的大学,因为那些专业还需要了解。“你选吧,选好以后我就考,咱好一起去。”我说。
    “你?你不是巴不得和我离得远远的吗?”她一蹦一跳地走,背着手在石板路上跳房子。
    TMD,当初就你那个样子,谁知道你会长成前凸后翘的仙女呢。早知道那样的话,打死我也不做小流氓,我要好好学习,当时也能考上护校,那不就没那小子什么事儿了么。
    护校里女生多,叽叽喳喳走过一群又一群。“娘娘腔才上这种学校。”我突然冒出一句,傻子都知道我在说谁。“你别乱讲话啊,人家没惹你。”她警告我。
    “你们牵手没?”
    “没有。我们就是普通朋友,只不过是喜欢呆在一起。你怎么思想那么龌龊啊?”
    连手都没牵过,那算个屁的谈恋爱啊。我彻底放心了。溜溜达达到了校门外,我准备回去了,必须赶上末班火车。来过那么多次,第一次觉得依依不舍,她每次都说送我,都被我拒绝了。这次我却不舍得上车。
    “他长啥样啊?”我贼心不死,在车站没话找话。她笑了笑,眼望远方,没说话,头发被风吹起丝丝可见,脸蛋吹弹可破,我很有咬一口的冲动。
    车来了,我上车,挥手告别。
    “没你帅!”车门没关前,她突然大喊一声。一阵幸福的漩涡袭来,我差点晕倒。
    考大学!!这次卫校行虽然没钱拿,但却给我浑浑噩噩的青年时代第一次订了一个清晰的目标。
    练武是为了救媳妇,救出媳妇就等于救出弹珠。考大学是为了追媳妇,追到媳妇就等于拥有未来。
    原来我一直就不曾走弯路。
    不要把自己的東西藏起來,論壇需要你的分享才能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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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發表於 2011-8-15 19:56:56
    第八节

    考大学不是喊口号,谈何容易。从初中二年级下半年开始,我基本上就没听过课。理科直接放弃了,叔叔是副校长兼历史老师,他客观冷静地认为,以我的文化功底,这辈子也搞不懂数理化了,或者没那个时间。我只能用速成大法,狂背书,走文科路线。

    于是,我玩儿命了。不就背书么?我把崭新的课本摞在面前,开始夜以继日的死记硬背过程,老师讲的我全部不听,不是不尊重他,是确实听不懂。期间写过两封发骚的信给“媳妇”,只收到她一封鼓励的信,让我加油,并且不要分心,同时不要再写信给她,打扰她正常的备考计划。
    我只坚持了两个月,因为那是特殊的一年,应该说,是伟大的一年。我认为那一年考上大学的学生都是典型的无趣的书呆子(我“媳妇”除外)。
    那一年,乔丹绝杀爵士,然后宣布退役。那一年,齐达内横空出世,罗纳尔多突然状态全无。
    超级大赛年,我实在挡不住那样的诱惑,又看世界杯又看NBA还得背书,我是神仙也忙不过来。
    代价是:高考败北,我“媳妇”顺利考上广州一所大学,眼看要离我远去了。
    气氛凝重的家族大会。
    我奶奶,我妈妈,我爸爸,我哥哥,我姐姐,她爷爷,她奶奶,她爸爸,她妈妈,她,我。缺席成员:她弟弟,她妹妹,我嫂子,我姐夫。
    外族不参与,低龄不参与,原则问题。
    会议的议题是该怎么办。女的考上大学了,男的很可能修地球,或者修汽车,总之完蛋了。人生的轨道上,列车虽然有小维修小意外,但也算平稳行进。4岁到18岁,14年来,为了维护这门亲事,在我们背后有不为我们所知的故事。
    我家早已跳出农村,爸爸果断停薪留职,脱下警察的一身虎皮,下海做生意。机械加工厂生意越做越大。农村那个小学校有一半的教室是他出资重盖的。从小村通往县城的柏油路也是他发动朋友一起修的。村里的风言风语很多,老梁家就是图钱,才订了娃娃亲。其实老梁比我爸的年纪小了一轮都多,性格耿直,从来就没那想法。一气之下和我家交往逐渐减少。要不是为了两个孩子的事情,很少在一起。
    梁家曾经也是村里的大户。农村讲究劳力多,梁叔兄弟五人,俗称梁氏五虎将,靠勤劳的双手创造财富。但随着各自成家立业,父母老去,他和妻子勤劳简朴,却跟不上形势的瞬息万变,能供养一个女儿读书已经不易了,接下来还有一儿一女,负担不可谓不重。
    以当时小农的逻辑,女儿考上大学,就算是全家看到光明了。我们那地方,能出个大学生绝对是爆炸新闻,老梁家祖上积德,修来的福气。
    简而言之,先是他家配不上我家,现在我家又配不上他家了。现在看来,这是很荒唐的逻辑,但在当时,连我都觉得天要塌下来了。
    我奶奶的意见是:不管怎样,订亲了就不能不算,要不早点办了亲事。
    我妈妈的意见是:办亲事也得领结婚证,到了年龄再说。
    我爸爸的意见是:听大家的安排。
    她奶奶的意见是:考上大学也没什么,先结婚(奶奶英明)
    她爷爷的意见是:听老婆的。(爷爷也英明,咳咳)
    她爸爸的意见是:不排除退亲的可能,要看大学毕业后什么样子。
    她妈妈的意见是:听丈夫的
    搞笑的是,没人问我们俩的意见,从头到尾虽然说的是我们的事情,但我们没有发言权。所以这个会开得很紧张,甚至有点剑拔弩张的意思。我们俩反倒落个轻松。她说出去给大家倒水,我跟着说去帮忙。
    “乔丹真的退了啊?”她问。
    “嗯,再也不打球了,我的偶像。”我回答,没想到乔老爷子后来从奇才复出。
    “齐达内的头球很厉害吗?”
    “他的盘带更厉害……”
    我们扯完闲话,相约去城里的公园走走,不理会那帮故弄玄虚的所谓大人。
    我们到底该何去何从,答案要自己揭晓。
    小城市的公园,无非是脏兮兮的假山,臭烘烘的水沟,树上都一层灰蒙蒙的尘土。走来走去的男女老少都被太阳晒到打蔫,生活如同一弯小溪,缓缓地流动。
    走出农村是第一步,走出本省是第二部。我发现在骨子里,我和她都不是安分的人,至少现在看来,我们有相同的追求。
    “我很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她的声音其实透着强烈的期盼,“我8月份就走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能有什么打算,我也想走,没人要我啊,“我看我爸的意思吧,他想让我以后把厂子接过来。”我是个毫无主见的人,其实当时我心里很慌张,要不就回老家种地,要么真的去做个机械工人?
    “你去复读吧。”她的意思是,至少给自己一次机会,再给全家人一年的缓冲期。就现在来说,如果我参加了工作,局面会搞得更僵。
    “万一复读还没考上呢?”这是我的担心。我对自己极其没底气,我最擅长的是打台球,打篮球,打架,欺负女生,捉弄老师,诈金花和看录像。语文、数学、历史、政治、英语,哪一门课都能置我于死地。
    “你还年轻,就算浪费了一年时间,也没什么。”这是让我彻底下定决心的一句话。我根本没问她对于我们的未来有什么打算,当时我只憧憬着在大城市重逢,幻想自己在高考的考场奋笔疾书。
    当天晚上,我向全家人表达了我要复读的想法,举家支持。从家里的老幺,混成全家最人渣的一个,连我小侄子都不敢跟我多说话,家人当时把学校当成了看守所之类的,我在里面即使不能学习到东西,至少不会对社会造成更多的危害。
    复读一年的学费是4000元。我的暑期在父亲的工厂度过,即使是复读,也要自己赚钱。开学前一晚上,一家人吃晚饭,斗地主庆祝我重返校园,并告诉我,去了学校就好好读书,今天晚上是最后一次娱乐。
    她去广州的那天,我在车间工作,没有去送。据说她抱着妈妈失声痛哭,依依不舍。托我妈给我带话,让我好好复读。
    嗯,不几天,我确实回到了校园,与所有人预料的不同,我在这里又遇到那几个人渣。只要有钱有权,你想上学就上学,他们是被动回到校园的,和我不一样。
    但本质上我们都是人渣。我们坐在课桌上,脚踩凳子,点着香烟,穿黑色紧身背心,露出自己弄的丑陋怪异的纹身,鄙夷地看着一个个高考失败者进进出出,我们要给班主任一个下马威,给自己争取如同高中三年一般宽松的生存环境。
    我忘记了自己的誓言,也没想到我“媳妇”也不曾给我承诺,她隐瞒了一件事情,她在卫校的那个追求者,就是我嘴里的“娘娘腔”,追随她报考了同样的大学,我是失败者,他不是,他们比翼双飞了。
    我的“媳妇”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单纯,她很有主见。包括恋爱。

    第九节

    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从外表上看,留着当时最潮的“富城头”,头发四六分,嘴上一层绒毛,整天穿一件黑色背心,当时最流行的。一条牛仔裤,一双破球鞋,左背上有个纹身,本来想弄个骷髅,无奈同学笨得跟猪一样,墨水点多了,远看像块巨大的青色胎记,近看像只狗头。左右手腕各有一个烟疤。身高一米七五左右,体重一百二十多。当时在街头,我这样的小青年数不胜数,《古惑仔》害死人啊。
    内心里我毫无主见,却有唯一的优点,只要我认准一件事,就很执着。比如诈金花,比如打台球,比如打架,比如读书。
    比如复读。
    我和人渣们之所以同流合污,只是表象。我想让他们知道,我们还是“兄弟”,有义气的,是共进退的。其实我们当天是吃了亏得。复读的班主任是个体育老师,高考没有体育,所以他唯一的职责,就是维持复读秩序。身高一米八几,体重200多斤。
    我们第一天就发生了武斗。复读班主任单挑我们四个。十八岁的青年,除了有点狠劲外,一无是处。我们发现这哥们和别的班主任不同,玩儿真的。我们被揍得满地找牙,直到失去抵抗力。复读的第一节课是数学,老师在讲课,同学在听课,班主任拿根胳膊粗的棍子坐在门口的折椅上,我们四个人站在讲台上,鼻子贴着黑板,一动不能动。
    谁给谁的下马威啊?所谓的“八旗子弟”终于要鸟兽散了,原来在复读教室里,没有特权,只有读书。其实正中下怀,我不是来继续当混混的。
    高考满分750分,我当年考了464分。其实还算不赖的,三年没上课,三个月突击就有收获。那要一年都突击呢?我对自己信心满满。在胖子班主任的大棒下,我的生活进入了轨道:吃饭,睡觉,读书,打篮球。
    还有写信。
    我每星期都很期待看到收发室的老头。他会带来“媳妇”从广州带来的鼓励。她的信里讲的故事让我神往,比如军训,比如联谊,比如社团,比如校训。她分在一个八人宿舍,大家来自五湖四海却相亲相爱,她说她在宿舍按照年纪排行老四,人送外号“梁老四”,她说广州那边的人每天都要洗澡,她说有的同学弹吉他很好听,有的同学自己都有电脑,电脑可以做很多事情。
    我有一丝不安全感一闪而过,她不会喜欢上弹吉他的男同学吧?大城市的男孩比我优秀,她还会继续喜欢我吗?
    问题是:她是不是真的喜欢我?这么重要的问题,我从来没有问过。我问过我姐姐,我姐很想当然:你的“媳妇”不喜欢你,那喜欢谁?姐姐也会笑眯眯地问我:你有没有亲过人家啊?
    亲?我连我“媳妇”的手都没拉过。她总是那样正气凌然,谈人生谈理想。我的流氓招数根本没机会施展。
    一想到可能便宜了大学那帮王八蛋,我心急如焚。
    复读只有一年时间,学校会根据进度,安排十次有针对性的摸底考试。等到十次摸底结束,高考就来了。当时的试卷是想破脑袋也拿不了满分的黄冈中学试卷,或者海淀四中试卷。每次做完题,我都自卑得要死,觉得这个世界真是太疯狂了,有些题难到惊世骇俗,最夸张的时候,我连这道题说的是什么意思都看不懂。
    我的高考成绩是464分,十次摸底考试的成绩分别是,463,458,442,417……也就是说,从成绩上看,我越学习越退步。这是除了担心“媳妇”跟人跑掉外,最让我沮丧的事情。
    英语及格90分,我最高考过88分。就那还是偷看同桌作弊的。当然,也有可能同桌必须承担责任,丫才考70来分。我的英语水平已经下降到看不懂大部分语法的程度,英语老师据说是特级教师,那么高深的老师给我讲课,十足的浪费,我压根就听不懂那老头在说什么,因为他喜欢用英语上课。
    这一年,除了这两个烦恼外,我还有深藏的秘密:频繁的手淫。青春激荡在我无处发泄的健康身躯内,我总是莫名其妙地性冲动。历史老师夏天的裙子太过单薄,我能清晰地看到她的黑色胸罩,一节课下来,我脑中徒留那一对晃来晃去的大奶,辛亥革命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中国老婆最多的男人被赶出皇宫了而已。
    我不敢跟任何人说,每次手淫完都莫名其妙地难过,觉得自己太龌龊了。我意淫的对象只有“媳妇”,我开始恨自己太胆小,当时就应该拉她的手,亲她的嘴,摸她的胸,我的“媳妇”我想怎么就怎么,没人管得着。
    据我所知,复读班有很多女生都告别了C女时代。我的几个男同学在喝酒时有意无意地说自己把XXX给“办了”,一晚上做了八次。我们依然会看毛片,看完以后更加难受。每天裤裆里竖着一根铁棒,放眼望去,没有用武之地。
    距离高考还有两个月时间,除了补习成绩不佳外,我脑子里太多性幻想,驱之不去。
    没有人救得了我,大学离我越来越远。
    我生命中有一个重要的角色,我甚至没有和他进行过正面交流,但他却挽救了我混账的青春。
    县中学数学特级教师常老师。
    常老师当年35岁左右,身高马大,风流倜傥,说话中气十足,黑板板书井井有条。他是我高中的老师,也是我复读的老师。在他眼镜背后,有一种睿智到让人生畏的自信。我十次摸底考试从来没有及格过,但隐隐却觉得他对我有所偏爱。每节课,他会给学生两次机会,在黑板上写一道题,同时叫两名学生上台演算。回头算算,我的点击率相当的高。
    不光是点击率高的问题,每次点名,都是在我走神的时候,每当我在课堂上神游,脑子里浮现出“媳妇”和弹吉他的小子谈笑风生的场景,或者她笑盈盈地看着我,嘟起嘴等待我的亲吻时,课堂上就会响起我的名字。回过神来,数学老师威严地看着我,手里拿着粉笔,等待我上台出丑。
    我在黑板前眨巴着眼,悲从中来。这个图是TM谁设计出来的啊,圆形套菱形,椭圆带圆柱,周长有,柱长没有,角度有,边长没有。我歪歪扭扭地写下一个X,然后就假装思考,苦等旁边那同学奋笔疾书完,好一起下台。正确的答案总是1,或者0,或者-1。我好不懊恼,早知道直接写一个X=0,命中率也有百分之三十。
    好处是,每次被羞辱完,我能知耻后勇,至少同样的题再次出现,我会成功演算。
    提前透露,我高考数学成绩是137分,位列当年地区高考考生第一名。
    这一段献给常老师。
    高考是中国学生难以磨灭的记忆。过去的磨难现在回忆都是最充实的财富。在全世界的人都对我绝望的时候,在高考还有半个月的时候,我盼来的“媳妇”高考前的最后一封信,信的大意是你即将进入冲刺阶段,我是在老家给你写的信,我已经回来了。希望你全力高考,我在家等你。
    我“媳妇”的信中有一段话,让我终身难忘:我知道你的摸底考试不理想,但高考不是摸底。在我心目中,你就如同那些电视电影里的男主角,虽然表面平静,但终究会一鸣惊人。
    接下来的半个月时间,我每天5点准时起床,去操场上大声背诵单词,7点半早餐只用五分钟时间,去教室接着背诵历史和政治,吃饭前看一篇高考高分作文,吃过午饭,接着念英文课本。下午是固定的数学课,我主动要求站起来听课,防止自己犯困。篮球也不打了,也不手淫。晚上熄灯后,点上蜡烛继续演算几何体,一直到凌晨一点。
    也就是说,高考前的15天,我每天几乎只有4个小时的睡眠。但是我精力充沛,心无旁骛。一直到高考来临。我在高考前三天把能找到的高考试题全部做了一遍,那时候,我连去厕所都步带弹簧,觉得自己真的是高大全的男主角,走路都有雄壮的音乐配音。
    1999年。先考试再填志愿。我在重点大学那一栏,义无反顾地填上了“媳妇”学校的名字。
    原来世界上真的有奇迹,复读班一共120名学生,我的名次一般在90名左右徘徊。当年我考了全班第一名。
    世界上没有做不成的事,关键是你想不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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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8-15 19:58:35
    第十节

    一段小插曲:我叔叔“疯了”。
    叔叔其实是远亲,他姓刘。王家和刘家在祖上估计血缘上有深厚关系,所以远亲却走得近。他是鲤鱼跳龙门的鲜活案例。十村八村的美名远扬,总之就是抓住恢复高考的机会,考取了示范大学,成为一名人民教师,后来混得风生水起,但也就做到副校长,成为自己人生的最高峰。
    他的两个儿子其实学习也不咋地,加上我,三个篮球疯子让他抓狂。我叔叔当年据说也是篮球疯子,刚分配到学校的时候,因为太穷,怕磨破皮鞋,光脚上阵,和学生们在操场上疯跑。当时被老领导认为太不稳重,
    因为学生送他外号:“赤脚大仙”。
    “赤脚大仙”对我们三个打篮球的做法表示强烈的抵触,他先后扎破六个篮球,让我们写了无数保证书:从此不再打球。他对我其实期望很高,认为我可能会有出息。但是我抽烟喝酒打架斗殴,打台球看录像,交结狐朋狗友,比他的两个儿子更加不堪。他在高中三年级放弃了我,对我妈说:这孩子完了。
    转折点是一次桃色事件。还记得我说过,有个女生开始脱衣服,我掉头逃跑的事儿吗?
    我说过,我对性知识的了解已经足够全面,好的知识都是要实践的,于是跟着人渣们,我也想来一次真枪实弹的演练。在高中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恋爱,不代表我对“媳妇”百分百的忠诚,她有没有被人家“占便宜 ”我不知道,但我却占了人家的便宜。
    在街头混的不光是男生,还有女生。青春期其实就是那样,除了挥霍荷尔蒙就是读书,有些女生其实是心甘情愿地堕落的,男生的勾引只是导火线。有些女生学习一般,姿色上乘,男生一追求,脑子就乱了,跟着我们骑车到处逛荡,还有好酒好菜,那么逍遥的日子,太有诱惑力了。
    有个女生不同班,甚至不同级,但混到我们中间了。她对我从一开始就面带桃花,当时流行男生自行车后面都驮一个女生,那是身份的象征,我和她就是一对。我们在录像厅里偷偷摸摸地拉手,在城墙上甚至敢在脸颊上飞快地亲一下。我的第二性征出现得晚,性冲动也来得晚,当时只是觉得这样做好玩。她以前是跟另一个男生混的,据说已经睡过了。从言行举止看,估计还真是的,放得特别开。
    最大胆的一次,是我拿了叔叔办公室的钥匙,偷偷带她进去。同学都在上晚自习,我们就在副校长办公室的沙发上摸黑坐着。三言两语,她主动贴上来,还一手抓住了我的JJ。那海绵体如同得到命令般迅速变大变粗,我前所未有地感觉酥麻,心跳得快要炸开了。
    跟电影里的情节一样,关键时刻,突然门锁转动起来,那咔咔的声响吓得那女生一声尖叫。门开了一条大缝,我已经看到叔叔灰色中山装的前襟了,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一个箭步从沙发上蹿过去,把门挤住了。
    外面的叔叔愤怒地撞门,我当时觉得这扇门就是保护一切的屏障,死死抵住。
    叔叔放弃了,我清晰地听到一声绝望悠长的叹息声,然后是沉重的脚步声。
    女生逃走后,在同学的出租房又一次得到独处的机会,她很突然地把T恤脱掉,只穿着胸罩,我很怂地跑路了,荒唐的一切终于结束了。
    叔叔没有和任何人讲这件丑事,包括我妈。我家风严璞,放旧社会,我妈估计是烈女那级别的。这么丢人的事情,叔叔估计不是怕我脸上挂不住,是怕我妈自杀。
    复读创造奇迹,我去学校拿录取通知书,我叔叔的症状跟疯子没什么区别。他满脸红光,和喝了酒一样,带着我去五个代课老师家里轮番造访,提着点心,一家一家地感谢,还去了揍我的胖子班主任家。其实这些老师也感觉挺意外的,但是能让副校长开心,自己就顺水人情了,虚伪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只有数学老师,似乎意料之中般,热情地倒茶递烟,最后说,这小子本来就有这能量,挺好。
    这不算完,我叔叔在校门口,带着我站着,像傻瓜一样乐。逢人就说:这孩子啊,在这里给我丢了四年的人,你猜怎么着,考了第一名啊。
    我不知道该自豪还是该惭愧,觉得自己是个小丑。在他的大嘴巴下,我的事迹广为传播,和以前带着“媳妇”上学,被女同桌胖揍一样,这消息也传得很快。
    不同的是,我在成为风云人物的时候,就是告别学校的时刻。
    高考的狂喜淹没了一切,老王家和老梁家都沉浸在一种梦幻的气氛中。
    我和“媳妇”却在工厂的车间里相对无语。我当时正在帮爸爸赶一批轴承,戴着早已看不出白色的油光发亮的工作手套,裸着上身,车床停止了轰鸣,我从工作裤里摸出一盒皱巴巴的红塔山,掏出一颗点上。
    “媳妇”说,一年中,她已经换了两个男朋友。
    拉过手,亲过嘴,还被摸过咪咪。
    她坚持说没有XXOO。
    操!老子不信!!!

    第十一节

    她的解释是:大学的生活很无聊。
    无聊就和人家亲嘴啊,无聊就被人家摸咪咪啊?操,我觉得这解释根本就不算解释。老子为了你连脱了衣服的女生都不要,需要你的时候你不在,一晚一晚打飞机。忙完了左手忙右手。你TMD倒好,让别人爽去了。在信里还写什么社团很好玩啊,图书馆很多书啊,原来你丫入社团就是搞对象去了。
    话说回来,很想问一下,社团是个神马东西。为了掩饰自己的无知,装做很懂。我觉得社团就是有男有女,看对眼了就摸咪咪。
    妈的,大学真是大染缸。一个村姑都发展成荡妇了。
    卫校那个贼心不死的“娘娘腔”动作神速,因为是同系同专业,俩人又是旧相好,大学里面气氛估计超级好,都是双双对对的,“娘娘腔”很快就得手了。根据“媳妇”的讲述,同宿舍的六个女的,有两个在军训结束的汇演后就被人追求到手了,还有一个和另一所大学的高中同学火速勾搭上,她也不甘落后,身为“梁老四”,第四个举起“告别单身”的伟大旗帜,跟人家花前月下去了。
    我“媳妇”说,大学的课程不紧张,除了上课和吃饭,几乎没事情做。“娘娘腔”和她一起上课,一起打饭,一起去溜达。经常去一个叫“北京路”的地方逛街,买衣服。还一起坐船,国庆长假,还一起去爬白云山,他们一起去吃“麦当劳”,一起吃煲仔饭,吃大排档……
    “麦当劳”?老子只知道麦当娜。改一个字就可以吃了?为了维持老子的尊严,还是不问。我说过了,梁家闺女是个实诚人,不用别人问,就老实交代那种。丫说的这些细节搞得我更加光火。
    “那除了这个‘娘娘腔’,还有谁呢?”我忍不住打断了,受不了了,这个傻B再不制止,就该跟我说亲嘴的事情了,我不想听。
    她说她参加了一个诗社。诗社的负责人之一是广州人,比她高两个年级。是个热心人,告诉她广州的风俗习惯,还教她讲白话。
    “等等,白话是什么?”老子只知道黑社会讲黑话,强烈的好奇心,让我顾不得掩饰自己的无知了。
    “就是广东话。”
    “哦……你接着说吧。”我有些后悔,干嘛问这种白痴问题。
    她说那广州的师兄请他去家里做客,让她吃地道的粤菜,还带她去小区里的游泳池游泳,他爸爸在政府上班,妈妈是医生。
    又是医生?妈的,老子逐渐对这个行业产生仇恨心理。要是能搞到一把AK47,我就冲进县医院把所有的白大褂都突突了。
    “娘娘腔”的条件,和广州仔比起来简直屁都不是。我“媳妇”说,大学一学期过后,她暑假没回来,是因为师兄帮她找了份勤工俭学的兼职,她家里不是很富裕,所以想自己赚点生活费。师兄带着她风雨无阻地发传单,做家庭调查。因为他会广东话,所以她的问卷调查做得很顺利,做一份能有30块钱,她完成了200多份。
    “后来,有一次下雨,没赶上公车……回不了宿舍,他陪我走回去。”她回忆的时候,居然神情甜蜜。
    “别TM说了!”我狂怒。猪都想得到,这孙子趁雨打劫,在路上摸她咪咪了。
    “但是我们真的没有……那个。”她无力地辩解。
    反正老子是乡巴佬,只会讲黑话,听不懂白话,你TM说没有,我能有什么办法。
    “别说了,就这么着吧。我警告你,以后别来我们家。”我愤怒地把抄起扳手往地上一扔,摔门而出。扳手
    砸起了地上的铁屑,把我小腿肚子扎破了。
    一见这个败家娘们我就见红,真是丧门星!我去爸爸的办公室兼会议室兼客厅兼卧室找创可贴。屋子里老王
    和老梁正在品茶抽烟,两个老小子太兴奋了,没注意到老子都快哭了。
    隔壁一帮娘们正在工厂食堂做饭。她妈爽朗的笑声让我觉得恶心:一听就风骚,生个女儿都贱货!
    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显得喜气洋洋,包括我俩。其实我们都是纯朴的孩子,孝顺是第一位的,我们自己的不愉快,不想让大人知道。两人强颜欢笑,神经大条的家长们居然毫无察觉。她妈妈注意到我小腿上的创可贴快掉了,还屁颠屁颠跑去找纱布给我包扎。她低头时我看到她花白的头发,相当内疚,我不应该因为自己不爽就把人家当成风骚的人。梁阿姨人挺好的,对我跟对她的孩子一样好。
    送走梁家,我回车间继续干活。其实车工也是个无聊的行当。把原料和模板固定好,调好尺寸,保证车刀锋利且不会打滑,开动机器,然后就是死等了。等完成后再卸货,加工另一件。我的习惯是在这过程中看书抽烟。我家人没反对我抽烟,这一点比较开明。男人嘛,烟酒是免不了的。
    实在是心乱如麻,我站起身,一脚把机器踹停了,出去洗手洗脸,换衣服。“你要干嘛去?”我妈在屋外探头探脑。“去玻璃厂找朋友去,约了今天,过生日。”“晚上还回来吗?”“不一定,不回来我就打电话。”
    我去车库推出我的野狼125摩托,一溜烟出厂房,奔玻璃厂去了。都是刘德华惹得祸,在我那个年纪,几乎人人都想搞一辆摩托,很拉风,很危险。
    我们那个地方玻璃器皿产业很有规模,劳动力需求量大,本地都不够用,河南四川的民工也来打工。我的初中许多同学读书读不出个名堂来,第一选择都是玻璃厂。做吹杯子的技师。说是技师,其实就是流水工。年纪小的就送货,推着小车装运,年纪大的就吹杯子。我们用的玻璃杯,都是人工吹出来的,这个工种待遇不错,但是对人的身体伤害大,肺病就是职业病。
    年轻哪知道那么多。我有同村的三个好友都在同一家工厂,且都混到工头级别了。19岁的工头,让人羡慕。他们初中毕业就干这个,四年下来,咳嗽连连,真TM惨。不好好读书,只能去赚血汗钱。
    上菜上酒,开吃开喝。我也不瞒他们,说了我“媳妇”跟别人搞对象的事情。哥儿几个是看着我们长大的,一听就炸了锅了。“就是那个人妖吧?我早就说了,上卫校的不是好东西。今天晚上咱就去他们家,老子给他放血。”冬生的仗义没得说,且深得我心。我知道他家的地址,我也想过去揍着小子一顿。
    “本来是他,后来换人了,换了个广州仔。”我咕嘟嘟喝了一大杯啤酒,说出更丢人的事情。
    “哦……操TMB的广州仔,生个孩子没屁眼……*&&……%%¥”冬生不敢再放豪言了,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去广州揍人,丫活这么大只去过临近的几个县,连省会都没去过,更别说广州了。不能帮忙揍人,只能帮忙骂人。
    哥儿几个一看帮不上忙,只能不停地劝酒。“别在意,真的,你那‘媳妇’算什么。你现在是高材生。去了广州,睡两个广州妞就赚回来了。”朋友的开导是那样的脚踏实地。我趁着清醒,给家里打了个电话,今晚就睡他们宿舍了。
    几个醉鬼去了一家小歌厅,开始唱歌。冬生和歌厅的老板娘有一腿不是秘密,他们去另外一间屋子XXOO去了。我们五音不全鬼哭狼嚎。“啊……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我边唱边哭,今晚那些庸俗的流行歌曲每一句都像给我写的,越唱越伤心。
    晚上在宿舍,并排躺下抽烟,像小时候一样。冬生醉得舌头直打结,还是坚持跟我说:“兄弟啊,我其实有句话想说,但怕你揍我。其实吧,女人这东西,就那么回事。被亲两口摸两把又不是什么大事。这都什么年代了,你也别想不开。我觉得你‘媳妇’其实和你挺情长的。背着你,这几年老是打听你的事情,还不让我们告诉你。人家其实知道你是什么货色,但也没退亲啊,是不是。你还是得找她说说。”
    这些话我真的听进去了,默不作声地抽烟。
    “你再去问问清楚,要是还没人睡过,你赶紧睡了她,这人还是跑不了!”冬生虽然出的是馊主意,但也算是个主意。
    对,老子睡了她!反正不吃亏!
    去睡一个女人,是我19岁中除了高考外最重大的决定。又有了新目标,我连悲伤都没有了,只有莫名的兴奋。
    XXOO的过程不用细想了,我在高中宿舍那张嘎吱嘎吱乱响的破床上已经演练了无数遍。对象也还是她,所以这根本不是问题。
    难点是地点。
    她家?不可能,她爸要知道了,肯定把我JB剁下来喂了他们家二黑。二黑是她爸搞来的黑背,牙尖嘴利,咬起我那根小肉棒,估计三口两口的事儿。想到这里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裆部,打了个冷战。
    酒店?有可能,但希望不大。即使我能约到她到城里,她一般都直接到我家,一去酒店,什么都明白了。她是被人摸过咪咪的人,不至于智商低到连这点防护意识都没有。
    我家?我都让人家以后别来了。出于自尊,我再约她都不可能来。
    奶奶这几天在城里住,村里的那个小四合院没人住了。我刚回去过一次,奶奶让我把院子里她种的西红柿黄瓜什么的收一下。左邻右舍都搬走了,这几年农村变化大,都盖新房的盖新房,外出打工的外出打工。
    靠谱!!那真是XXOO的好地方。
    我的计划是这样的,回村里约她出来,村民看见了都没关系,反正大家都知道我们是两口子。然后带到老家的院子里,把时间磨到天黑。晚上家家户户都在家看电视,街上就是几个屁孩子疯玩。然后……
    然后……我就把她办了!!!太简单了!!!
    我想得天衣无缝,只漏了一点:她不愿意。
    在我潇洒地骑着野狼125,迎着风哼着歌回家准备操“媳妇”的时候,完全没意识到——
    我即将成为一个强奸犯。
    梁阿姨热情得让我有些招架不住,招呼我坐下,倒茶递烟,更夸张的是,还拿蒲扇给我扇风。面对未来的女婿,她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表达出来简直是围着皇上团团转的太监。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
    她可不知道我风尘仆仆的赶回来是操她女儿的。
    院子里的二黑狂叫,冲着我恶狠狠地猛冲,把铁链子扯得铮铮作响。传说人要害怕了,身上就分泌一种奇特的臭味,狗鼻子很灵,一闻就找到对象了。我以前还带着它扛着猎枪去打麻雀呢,今天丫疯了一样。
    阿姨喝斥二黑,顺便出屋叫女儿去了。她穿一件白的确凉短袖衬衫,蓝色运动短裤,手里拿本书进来了。书名是《帖木儿和他的队伍》,苏联儿童小说。封面上还烫了个烟疤,看着眼熟。
    “我也有一本这个书。”
    “这就是你的。”
    “啊?”
    “我在你屋子里拿的,我跟阿姨说过了,你那时候在车间。”
    丫擅自进我的屋子了?我的房间是家里的禁区,我不许任何人进来,我妈进来也只敢拿了脏衣服就走,我有些生气了,觉得自己受到了侵犯。我房间里堆满了书。不过黄色小说都藏在隐蔽的地方,里面还有一杆猎枪,掰力棒,篮球什么的,墙上贴着乔丹的海报,还有自己写的“不想被人搞死,就把别人搞死”的愚蠢座右铭。
    “你没乱翻吧。”
    “没有……这本书放在床上的。”
    哦,还好。我心智上总是感觉没有断奶那种,老大不小了,还喜欢看动画片,看儿童小说。
    “出去走走?我奶奶让我去院子里收菜,过去坐会。”我按照计划进行。
    “嗯,我去跟我妈说一声。”她没有半点防备。
    老家小院已经长满了杂草,才两个月不住人,显得很荒凉。我在这里度过了自己宝贵的童年,触景生情,居然有些神伤。她坐在我小时候专用的摇摇椅上,笨拙地一摇一摇,好不开心。我在院子里心不在焉地摘西红柿,罪恶在蔓延。
    “我去给你烧水喝。”她熟门熟路地去厨房,往灶台里填柴火,给锅里倒水,找到火柴点燃,拿蒲扇烧火。
    夜色降临了,她在灶台前的脸一明一暗,因为火焰太热,细细的汗珠顺着她的鬓角往下滑,不时低头吹一下火苗,胸脯一起一伏。
    我再也按捺不住,一伸胳膊把背心脱了,冲过去拦腰搂住她,直接就亲她的嘴,揉她的胸,解她的纽扣。
    什么青梅竹马,什么两小无猜,什么纯洁无暇,什么甜蜜羞涩,什么循序渐进,老子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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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8-15 19:59:16
    第十二节

    我家原来很穷,只有一溜正面的青砖瓦房,后来因为爸爸不做技工做警察,赚了点钱,这才有钱修围墙,修街门。厨房是后来盖的,地上的大方砖都是我和哥哥亲手铺的。我们不敢用小土砖,怕砖缝变大后,把奶奶绊倒。
    大方砖平整,但是大方砖粗糙,硌得老子膝盖生疼。我“媳妇”不敢大声喊,但却吓得六神无主,嘴里一口一个“你要干嘛”“你要干嘛”,手上玩儿命地推搡,梁家果然品种优良,出产的儿女都力大如牛,幸亏我虽然从小体弱,但后来在机械厂磨练一身肌肉,否则还真弄不住她。
    我的嘴就跟老母猪拱食一样,在她身上乱嗅乱亲,她的纽扣太难解,我早一使劲全部撕开了,白色的文胸下看到了幻想已久的胸脯,我腾出一只手想脱她的裤子,却被她顺势左右开弓扇了七八个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也打出了我的怒气。
    你TMD,你是我的“媳妇”,你却被别人亲,被别人摸,还不让我搞。我一怒之下,顺手给她一记耳光,然后把她裤子给脱了。我三下五除二把自己的裤子也蹬掉,手持钢枪,就要一挺而入。
    她呜咽地哭了,停止了挣扎。我倒一下愣住了。一种罪恶感突然袭来,夜风一吹,脑子清醒了。瘫坐在一旁,低头看着自己丑陋的老二,觉得自己在干一件非常不靠谱的事儿。
    我放弃了。
    当天晚上,我噩梦连连。回到城里已经是晚上十点了,连东西也没吃,回到房间就躺下了。强奸是个体力活,比干车工还累,因为事情太多太刺激,我很快就睡着了。
    半夜起来两三次,抽烟定神。老是梦见二黑咬我的JB。我看了下立在衣柜侧面的猎枪——要不一枪把这狗崽子轰了算了。
    我“媳妇”在地上躺了许久,哭累了,一翻身起来,把裤子提上,然后趴在地上东瞅西瞄,我马上反应过来,她是在找纽扣。我穿上裤子,帮她找到四颗纽扣,有一颗估计蹦到灶台里烧掉了。我去以前父母的卧室翻出来针线盒,她一言不发,把纽扣一颗一颗很仔细地钉好,系上。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去院子里的水缸洗了个脸。然后就一动不动了,如同一座石雕。
    我说我送你回家吧,她不说话。我往出走,她就跟着走,我停下脚步一回头,她也停下,把脸别到一旁,不看我。在我的摩托后座上,她不搂着我的腰,也没有任何动作,我感觉像拉着一袋面粉什么的,反正那不是个活人。
    到了她家街门口,她下来,扭头就走。阿姨听到摩托发动机的声音,出来迎接,她和她妈妈打个照面,一言不发地进正门了。阿姨热情地招呼我进去吃了饭再走。我赶忙推辞,告别,掉头逃也似地走了。夜空中除了摩托的轰鸣声,还有二黑愤怒的吼声,传出了很远。
    第二天我起床继续在车间干活,工人们看我脸色不好看,也不敢惹厂长的二公子,连递烟都不敢。我也落个清净。我妈问我回去梁家怎么样,我说没什么,挺好的。她说那闺女借了你的一本书,我说我知道,只是低头扒饭。
    大概是第四天还是第五天,我心情有所好转,正在车间里和工人们打趣。厂院里传来警车的警报声。我已经对这声音免疫了,我爸以前的同事,总是到厂子里来找他下棋什么的,要么就喝酒打屁,每次来都拉警报,搞得鸡犬不宁。
    因为我所在的车间是第一间,警车停下后,几个人下来,直接就进来了。都是生面孔,还没穿警服。一个方脸胖子看起来是领头的,进来后把每个人都扫一眼,那眼神让我有点心慌了。“找谁啊?”工人们都有点虚了,我是厂子的主人,自然有义务去搭腔。
    “这里有一个叫王XX的人吗?”
    “我就是。”
    几个人对望一眼,胖子掏出警徽:“我们是便衣,有人告你强奸,跟我们走一趟。”几个人上来二话不说把我胳膊扭起来,戴上手铐,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推上车了。警车迅速地掉头,开了警报,开动了。
    我家里的人都在上面几间房,机械厂机器轰鸣,估计都不知情,我慌乱中把脑袋伸出车窗,对那几个吓傻了的工人喊了一嗓子:快去找我爸!!
    其实我不是第一次到号子里来,蹲号子倒是第一次。我的狐朋狗友到处闯祸,进号子是迟早的事情。我属于跑得快那种,且打群架一般都不会被关,顶多被警察吓唬几句。你想啊,一场群架百十来号人,真要都抓的话,那警察还不得累死啊。
    我也很少单挑,不是不敢,是找不到单挑的理由。另外我为人还算和善,下手狠,但在人渣堆里,算宅心仁厚的那种,一般都不动刀子。朋友却有动刀子的,捅伤人的事情屡屡发生。我有时候会去号子里看望被关的兄弟。当时才十五六岁,一般都选择私了,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少教所,这么小的孩子还不到法定成年的年龄,警察都不知道怎么处置。
    我们当地的号子我第二次来。我高中在外地读书,在本地反而算是外地人,因为是农村上来的。唯一一次去号子里是跟着我爸捞我哥。我哥老牛逼了,和一帮兄弟喝大了,和当地驻扎的士兵给干仗了。当兵的一天到晚没事做,就知道锻炼身体,一身的倒三角肌肉,我哥他们就吃亏了。一天晚上我哥他们腰里别着铁棍,翻兵营进去寻仇。被人发现后军号一吹,一群大兵把几个倒霉蛋围住一顿胖揍,打开大门直接丢出去了。
    我哥太嘴欠了,那时候打架输人不能输面子,他就撂狠话,说你们等着,下次在城里碰到你们,见一个弄死一个。哨兵耳朵尖,啪一个立正:报告连长,外面那人说要弄死你!连长也是极要面子之人,一听这TM要被人知道了,以后怎么管兵啊。一开大门,把几个人甩上军车,直接拉到县公安局了。
    我爸是狱警,跟人家不是一个系统的,虽然都穿虎皮,要办事却要求人。不过认识的人倒不少,去了以后打几个哈哈,就能领人了。我哥挨了我爸一个耳光,就没事了。回来的车上,我一擦鼻涕,从兜里掏出个馒头,哥,我给你带吃的了。我哥没好气,你那馒头上鼻涕都干成锅巴了,谁敢吃啊。真是好心没好报,我一张嘴,自己连鼻涕带馒头地啃起来。
    我蹲在地上,居然想起这事儿来,还嘿嘿笑了两声。同间看守房里还有俩人,估计是认识,一张口就知道四川人。但我听不大懂,俩人叽里呱啦地聊天。看见我笑了,其中一个瘦巴巴的小胡子就跟我搭腔:
    “大哥,你也偷自行车啦?”
    “偷你妈,滚一边去。”我又好气又好笑。我是堂堂的重点大学大学生,还有不到30天的时间,就要进象牙塔了,怎么会跟这帮没长进的玩意儿关在一起。我当时其实非常害怕,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始终觉得,我应该不会被判刑啊什么的。你想啊,老子就是摸了两把,也没插进去,也没射出来,这算什么强奸啊。
    一个大盖帽盛气凌人地出现,打开房间的铁栅栏,跟我说:你,出来。
    出来就出来,老子见过的警察多了,你一个牢警,算根鸡毛啊。我被直接带进一间办公室,我爸一见我,两眼冒火,冲上来就打。梁叔蹲在沙发旁,吧嗒吧嗒抽烟,一句话不说。我没见到我“媳妇”,农村出了事情,一般让家里的当家的出面。女人一般都不出现的,哪怕是当事人。
    “我没搞成!”趁着挨打的间隙,我逮住机会为自己辩解。我这句话点燃了老梁的怒火,他突然蹿起来,过来就一拳。
    我生生给砸晕过去!

    第十三节
    在农村,谁家要出个风流事,要被人家足足说三年。如果两家要是突然发生口角,那就完蛋了,哪怕是二十年前的事情,张嘴就喷:当年你妈被人家拖到玉米地里……口角演变成武斗,情理之中。这么丢人的事情,吃了亏也得忍着。农村没有娱乐,就靠你们有限的性事来维持谈资了,你不变成主角,比什么都重要。
    梁叔和阿姨都没有报案,甚至他们根本不知道这回事。女儿某天大清早就推出自行车出门了,说是找同学玩。晌午饭工夫就回来了,一进屋拿水瓢咕嘟嘟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然后冷静地说:我把王XX告了,他QJ我!
    后来的事情我都不知道细节,废话,我在号子里蹲着呢。这事儿比和大兵打架大条多了,你就再有能量,没有个最终的说法,也放不出人,谁都不敢批那个条子。我爸上蹿下跳折腾了很久,最终明白解铃还须系铃人,得找梁家闺女去。
    家族大会再次召开。这次地点还是我家。本来我家人要很有诚意地回村里,但是这事情瞒不住,不要说全村,隔壁村,隔壁村的隔壁村,连县城都传开了。我妈丢不起那人,诚意请梁家来。会议的细节我又不得而知了,很多事情都是后来姐姐偷偷跟我说的,她表达能力又太差,一会儿说,对了,还有个事,哦对了,还忘了说一个事儿,听得我一脑袋浆糊。
    有一个事情听明白了。梁家闺女对着两家的老老少少,说:他确实动我了,这是事实。在法律上,这就是QJ。另外,他说的也是实话,他后来没继续犯罪。我妈赶紧插嘴说,那就是没事啊,你快跟警察说说,让我儿子出来啊。我妈哭晕了好几次,你想啊,儿子先是窝囊废,变成小流氓,考成大学生,又成QJ犯。再强壮的心脏也得给吓出毛病来。
    生出这么个孽种,真是全家遭殃啊。
    梁家闺女说,法律上,这叫QJ未遂。但是取决于我是否要告他。我要和他谈一次,看谈得结果如何了。
    全家人松了一口气,原来事情还是有救的。梁家闺女还有几句响亮的话:“奶奶,叔叔,阿姨,我家这几年受你们照顾,我知道我的学费你们也填了不少,我谢谢你们。我也早就把你们当成一家人。但是他……他不应该对我动粗,也不应该说那样难听的话侮辱我。我就是想给他一个教训,同时也告诉他,我不是那么随便的人,不是他想的那样,我还是个处女!”
    然后,这个C女,雄纠纠气昂昂地出门了,全家人目瞠口呆,目送这位烈女、圣女、贞女去公安局,和她的“丈夫”进行决定命运的交谈。
    据说我奶奶回过神来赶紧问我姐:啥叫处女?
    在公安局的会见室。两人。看守警被领导叫走了,我爸没办法弄我出去,给点空间还是可以的。
    “你想明白了吗?”她像换了一个人,沉着冷静,甚至带几分威严,我都有点怕她了。
    “什么事儿我就想明白了。”
    “你这么做对吗?”
    “哦……不对。”
    “我本来不想这么做,”她叹口气,身体一松弛,靠在椅背上,神色上又回到我熟悉的那个“媳妇”,可爱,质朴,却带了一些哀伤,“只不过你说的话太难听了,我咽不下这口气。”
    我一切都明白了。我在号子里虽然只蹲了四天,却感觉时间漫长得让人窒息,偷自行车那俩傻B早被放了,牢房里的人进进出出,我却一直注意精神想这回事。按道理,我最后放弃了,而且也向她道歉了,不应该导致这么惨烈的后果啊,她又不是不知道我还想去上大学呢。
    那天,我在扇了她一个耳光后,恶狠狠地骂:贱人,我为了你当一个C男,被我兄弟看不起,你却被别人搞!!!
    她辩解的方式如此惨烈——报案。她不怕自己被人误会为被人QJ的破鞋,不怕梁家和王家从此结怨,不怕从此以后两人结仇生恨,也要还自己一个清白。
    “对不起。”这次我是诚心的。
    “我不知道自己是做对了还是错了。”她突然哭了,那样熟悉的无助,如同当年在我们学校的宿舍楼下,两只肩膀上下抽动。
    我终于也忍不住,眼泪刷刷地往下流。
    我被放出来后,距离上学时没几天了。两家冰释前嫌,又是相亲相爱的大家庭。虽然大家心里都有一个疙瘩,但没人再提这回事。
    就这样,我再次成为风云人物,整个县城都知道,机械厂老王家的二公子QJ自己的“媳妇”,后来又被放出来了。有的说QJ了,甚至梁家闺女都做人流了,有的说没成功,因为二公子是YW,或者BP过长。
    如同高考成为创造奇迹的明星,我再一次受万众瞩目,然后我又一次要离开这个地方。
    广州,下一站。
    我始终记得,有一个妈妈当医生的广州仔,他亲我“媳妇”,拉她的小手,摸她的MM。我一定让他付出意想不到的代价。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第十四节

    小结:告别青春期

    玩过弹珠,跳过皮筋,摔过元宝,捡过烟盒;被女生揍过,和流氓混过,耕过田,打过铁,抽烟喝酒打架斗殴,台球录像赌钱泡妞,眼看青春期进入尾声,我还蹲过号子。
    其实我很少回首往事。有时候喝酒,有人会问,你后悔吗?
    后悔个鸡毛,老子这辈子做的任何事情,都没后悔过!要付出的代价,都是自己活该,所得到的幸福,都是自己创造。我磕磕绊绊地长大,无忧无虑地成长,所有的人和事,都成为时间长河中的沙砾,我绝对不会因为某颗沙砾而悔不当初。
    我记得有一次群殴,本来是个看客,却被一个二百五挥刀追杀。当年16岁,我从吵杂的群架现场仓皇逃出,那孙子挥舞着三棱刀,非要扎我一下。我当时特别绝望,从东城门跑出,感觉风声嗖嗖,冬夜里那凄凉的灯光飞快地被我甩到身后。
    我玩儿命地奔跑,只有自己的喘息声,还有后面那傻B同样沉重的脚步声。眼看要被追上,丫一声怪叫,挥刀一砍,我用手一挡,觉得手腕一紧,鲜血在月夜下喷薄而出。当时保命要紧,转身接着跑,心脏快要炸开了,感觉太阳穴突突地跳,我仰天长啸,我命休矣!今天不是被扎死,就是活活跑死。
    不行了,我实在跑不动了,突然停下转身,一个飞踹,把那哥们踹倒在地。他挣扎着起来,居然还要扎我。我当时终于绝望了——“哥们,你捅我也可以,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一边的吗?”
    “老子跟铁雄的。”
    “我靠,我和李大个是把兄弟,李大个和铁雄是一伙的。”
    “哦……”二百五终于搞明白了,转身收刀走人,居然不跟我打个招呼。
    我在1996年的冬夜,捂着受伤的手腕,慢慢往回走,估计能有跑出五里地去,因为我走到头晕目眩,感觉回学校的路漫长得没有尽头。终于走到南门,我坚持不住,一头栽倒。我的伤势比电视剧里那些割腕自杀的更加严重,直接给砍到动脉,失血过多,差点送命。
    我在医院醒来,是卖豆腐脑的好心老头救了我。那是我活到现在最接近死亡的一次。三棱刀是当时比较歹毒的凶器,能砍能捅,要是被扎个正着,甭管多厚的衣服,直接穿透,一个透心凉,扎进去后,不是心脏就是肺叶,要不就是脾和胃的位置。在我的青春期,三棱刀致死的案例屡见不鲜,我是个幸运的人。
    在自己的房间,我赤身裸体,用手摸着身上的伤痕,壮志凌云,我已经死过了,也毁过了,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是我过不去的。
    我要抢回我的“媳妇”,读完我的大学,还要赚很多钱,孝敬老人,养育儿女。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
    高考不是喊口号,混生活更加不是。我的豪言壮语在广州火车站就破灭了,原来,真正凶险的东西,根本不是一把三棱刀。
    又是聚餐,老梁家和老王家。看来人活着的目的就是吃饭。
    原因有二:第一,恭喜我考上了大学,其实这饭吃过了,这次是送行。第二,恭喜我的案底被销了,我爸挺能折腾的。老梁家闺女要提前走,因为她有欢迎新生的任务,我还要迟一星期,两个娃的送行宴并一起了。
    生活不是演戏。我和我“媳妇”要面临的现实问题是,她是个有男朋友的人,现在我也要杀到广州了,这样的局面该怎么办?实在不行就凉拌,我大口大口地嚼着凉拌黄瓜,一点也不想这事儿。全家人频频举杯。事情才过去半个月,当时满城风雨,但是老梁确实是个汉子,他还是光明正大地和我家交往,用他的逻辑,没有的事儿,再传也是假的。再说了,两家说不定哪天就办婚事了,哪有老公QJ老婆的道理。
    喝酒,喝他娘的!
    饭后女人洗碗,男人聊天。她在厨房帮忙,抢着干活,让我妈和她妈聊天,和我姐姐一起刷锅洗碗,抹灶台扫垃圾,我奶奶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美得裂开掉光了牙齿的嘴不停地笑。
    “梁叔跟你说个事情。”他爸红光满面,还不至于舌头打结,“我比你爸年纪轻,要真论起来,都能跟你称兄道弟。”我赶忙推辞,说您可不能这样说,辈分怎么能乱呢。接下来我才知道他的用意,因为有些话,确实兄弟之间才好意思说。
    “我家闺女呢,现在也不大,还不满20岁,所以呢。你也别着急……你知道我的意思,我觉得吧,你们什么时候办婚事了,你再……”梁叔这辈子估计没红过几次脸,借着酒劲,他才敢跟我这么说。我觉得脸上直发烧,很想跟他解释,我不是那样的人,那次事出有因。但是一想这事情越描越黑,就没吭气,频频点头。
    梁叔出去走肾,我爸接茬说话:“二子,我跟你说啊,你得听梁叔的。”“你们有完没完啊,我知道了。”我根本就不是什么善茬,梁叔是外人,我敬他三分,面对自家老头子,我没那么好脾气。“你急什么呀,我话还没说完呢,你妈让我转告你的。不光是你不能动她,你还得保证别人不动她的心思,动手就不行了。她要有个什么闪失,我和梁叔都饶不了你。”
    废话,谁愿意自家“媳妇”被人搞啊。我懒得理他,也频频点头。
    搞笑的是,梁家两口子临走,意味深长拐弯抹角地表达了同样的意思,我妈给我收拾行李的时候也说这个。我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
    告别的时刻到了,除了奶奶,举家送我去火车站。我坚持不要家长去送,所以算是独自闯广州,妈妈在站台和姐姐哭成一团。我也鼻子一酸,但一想,男人嘛,跟娘们比什么泪腺。火车开动,终于不用伤离别了。
    38个小时,我在卧铺也受不了,基本吃不下东西,绿皮火车没有空调,闷热憋屈,我呈现出脱水的状态,还好到了。
    一下站台,我也有点发虚。这么远的地方,我也没来过。我摸摸小腹,妈妈缝在裤衩里的5000块钱还在,那是我的学费。当时我们那里连个取款机都没有,农村人没见过世面,也没想用存折,直接就是现金。
    再检查一下行李,妈妈给带的煮鸡蛋只吃了两个,她老人家给我带了20个,都臭了,直接扔了。拖着皮箱,随着滚滚人流,走到臭名昭著的广州火车站广场。
    按照通知书上说,有人会接站的,我东张西望,也不知道哪个是我们学校来接新生的,心里焦急万分。一个瘦到皮包骨的中年人走过来,给我一张A4纸,接过来一看,火车时刻表。
    我一乐,广州人民太热情了,一下火车就给你这待遇。操着普通话说一声谢谢。对方也一笑。
    “二百。”
    “啥意思?”
    “我卖你火车时刻表,一张二百。”
    “你开玩笑的吧。”
    “没有,快给我钱。”
    “去你大爷的。”我当时就怒了,什么玩意儿,就这小鸡子身板儿,老子一个打七个,跑这儿敲诈爷来了。对方却不着急,从兜里掏出个针管,左右看看,晃了晃针管里的液体。
    “不给钱,我就拿艾滋针扎你。”
    “什么玩意儿?”
    “艾滋针,扎下去,你就得艾滋病了。”
    我看到欢迎新生的横幅时,拿针管的哥们已经看不见了。我被吓得差点小便失禁,拖着行李箱在车站疯跑,背上还有个大包一下一下砸我的脊梁。我以前最怕的是三棱刀,一到广州就见识了新式武器。原来不是身体壮就能打遍天下,关键要看你有什么装备。
    “同学,你的录取通知书给我看一下。”
    “好的。”
    “哇,原来你就是行政学专业的师弟啊,可把你盼来了,你们火车晚点了,我们一直在广场等。”
    师弟?这是的新名词,我看着眼前这个矮我半头,圆胖圆胖的半大小子,“你的意思是,我应该称呼你师兄?”
    “没错啊,咱们是直系师兄弟。喏,这个是嫡系的。”他伸手拉过一个黑大个,对方热情地和我握手:“欢迎师弟入学。”
    我根本搞不懂什么是直系什么是嫡系,莫名其妙多了俩师兄,加上艾滋针的事儿,我一直在大巴上都惊魂未定。我特别期待见到我“媳妇”,她提前到了学校,但是我该怎么找她呢?犯愁。
    我在路上胡思乱想,一边贪婪地看着一排排高楼大厦,高架桥,人行道,乡巴佬终于进城了,满心期待,满心喜悦。
    我却不知道,我“媳妇”早已在报到处等着我。我马上就能见到她了。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也同时将见到广州仔,我的情敌!
    下了大巴,就是签到处,人声鼎沸。父母送儿女的居多,像我这种单枪匹马的傻B挺少的,所以当我大包小包叮叮当当地行进的时候,二位师兄开道,所有的人都向我行注目礼。我“媳妇”就在报到处和人聊天,一见我就两眼放光。大方地用方言招呼我:“二公子,您终于到了。”
    她帮我把背包拿下来,领我去方桌前,报姓名,出证据,领宿舍用的凉席脸盆毛巾棉胎什么的,签字,开银行卡,饭卡……我什么都不懂,人家让我干什么就干什么,感觉前所未有地傻B。办完手续,她向我的二位师兄道谢,领我去宿舍楼。进了宿舍,毫不避讳地帮我铺床,安置,看得我同宿舍的已经先到的同学瞠目结舌。
    嘿嘿,老子是带着“媳妇”来上学的,厉害吧。我心里别提多美了。
    “一宿舍十个人啊,没想到。”
    “学校正在扩建宿舍楼,现在确实条件一般。我们的宿舍比你们的还破。”
    “就这还TM重点大学啊,骗人的吧。”
    “你说话能不能不带脏字啊,多难听。”
    “我在火车站遇到个人要扎我艾滋针。”
    “什么针?”
    “艾滋针。”
    “别胡说,我怎么没碰到过。”
    “我饿了。”
    “我知道,我这是带你吃饭去,你真是的,一见我就说饿,就知道吃。”
    我和她有说有笑,一起去食堂吃饭,我这个时候才真的感觉饿了,还有点虚脱,不过看到她,我心情还是大好。对面跑来一个男生,边挥手边叫她的名字。唇红齿白,身高一米八多,比我高,比我瘦,穿着一件白色T恤,深蓝色短裤,一双篮球鞋。
    乔丹10代!!我顿生敬仰之情,枉我纵横球场多年,不是回力就是双星,最牛B也只穿过安踏。这位仁兄全身的装备都是耐克,都是我梦寐以求的。
    “这是陈志明,我师兄。”我“媳妇”赶紧介绍。
    “师兄好。”我老老实实地叫人。
    “师弟好,欢迎入学。”他热情地握我的手,柔若无骨,像女人的手,还挺滑。
    “我到处找你,听政法学院的人说你在这边。”这话不是跟我说的。他很自然地走在我和我“媳妇”中间,我还能闻到他身上阵阵沐浴露的味道。我两天两夜没洗澡了,也没换衣服,身上一股馊味,加上广州天气闷热,把我长期在车间留下的机油味也挥发出来了。我低头看看自己脚上早已磨旧的安踏,顿生自卑感。
    突然,我看到他伸手去拉我媳妇的手,我媳妇用一个非常隐蔽的动作甩开。电光火石间,我有点懂了。师兄不就是高年级的么。
    “你是广州人?”
    “对啊,你怎么知道。师弟你可真神啊。”
    神你妈的B,老子真后悔叫他师兄,我是复读了一年才上大学,轮年龄估计比这孙子都大。现在还来占我的便宜。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人吧。”我用家乡话质问“媳妇”。
    “先吃饭好吧,等下再说。”她用家乡话回答我。
    “你们的家乡话吗?我一句都听不懂哦。”那傻B还搭腔。我“媳妇”对我太了解了,她知道我现在怒火中烧双拳紧握,再这样下去,估计很快就要发生血案了,她编个理由让她那个“师兄”先走了。和我一起去食堂。
    她用自己的饭卡给我买了煲仔饭,烧鹅,叉烧,肠粉。说这些都是广州特有的。
    我第一次在她面前斯文地吃东西。故意吃慢点,再吃慢点。因为我不知道吃完饭该怎么和她说这件事。她显然也很紧张,用牙轻轻地咬着饮料的吸管,若有所思。
    我本来想先熟悉了环境再做打算的,没想到一切来得太快。入学第一天,就遭受如此打击。
    我的心情比当年被女同桌胖揍过还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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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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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8-15 20:00:19
    第十五节

    “你还是处女吧?”
    “什么????”我“媳妇”下意识地惊呼一声,搞得食堂的其他同学都看我们。她的眼珠子差点没掉在煲仔饭里,万万没想到,我居然如此单刀直入一针见血直达终点没有铺垫。
    “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也不怕人家听见。”她咬牙切齿。
    “怕什么,这个学校咱村儿的就咱俩,我们这土话,谁听得懂啊。”
    “我才比你早到学校半个月,你说呢?”
    虽然没有明说,但我算是放下心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那小子长得跟大姑娘一样俊,我要是个女的,我也愿意被他睡。我能不担心么。”
    “你除了睡觉还知道什么?”
    “吃饭啊。”
    “你……”她被我噎得说不出话来。
    “我现在有点同情卫校那‘娘娘腔’了,果然不是人家的对手啊。”我这话倒是真的,我和他现在的处境同样尴尬了,连吐痰带吐血地追着姑娘到了广州,姑娘却跟别人好上了。我衷心祝福他已经找到对象,告别C男,“他现在怎样。”
    “人家现在也有女朋友了,你可不要乱说。”
    难道大学除了TM搞对象都没别的事情做了?我百思不得其解,当年我们生理卫生课也上得不好,没人灌输这些知识啊,我觉得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在毛片的熏陶中长大吧,怎么一个个一进校园就这么猴急呢?尤其是我“媳妇”,难道因为她读的是卫校,所以在这方面格外开窍?
    有可能,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应该让她去读那破学校。但是没有早知,只有当初,我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我脑子挺乱的,你让我想想行吗?你也累了,早点休息吧。”她看来今天不想解决任何问题。
    听到累字,我终于撑不住了,在火车上几乎没睡觉,加上饮食也不好,铁人也受不了。她带我回宿舍,我是路盲,不带路估计都找不回去。
    “这校园真TM大!”我衷心感叹。校园里绿树幽幽芳草萋萋鲜花怒放,我还是挺满意这地方的。
    “我警告你啊,以后还是脏话连篇,我就不理你了,另外,多说普通话。别那么土。”
    这么快就嫌我土了?真是。不过我觉得自己的几个口头禅也应该改一下了,从人渣堆里混出来,确实本性难移,自己也觉得不雅。
    “明天还找我吃饭不?”
    “不知道,你估计也没时间。你们要军训了,你估计得脱层皮。”她把自己宿舍的电话号码留给我,就要转身走了。
    “哎……你钱够不够用啊,我刚来,带了不少呢,都在裤衩里缝着呢。”
    她扑哧一笑,“你明天还要交学费呢,先顾自己吧,再说了,你那钱都臭了,我才不用。”
    不要拉倒。老子明天就买双耐克鞋去。我的裤衩里有5000现金,还有张汇款单的收据,学费早就交了,这都是我的生活费。一学期就5000,老子从来没有这么有钱过。
    都说广州物价高,我爸我妈都怕我饿死,左思右想带了五千块给我。我爸头一回这么大方,以前都是一块一块地给,怕我买烟抽。
    先睡觉,我想,等我睡醒了,头脑清醒了,去找找那个“娘娘腔”。虽然说我“媳妇”还是处女,但是他既然又摸又亲的,我还是不能放过他。
    还有那个广州仔!妈的!
    我中暑了。
    从干旱的内陆到广州这么一个神奇的地方,我根本就适应不了气候。在闷热的天气里军训,加上我没休息好,很快就顶不住了。站军姿在坚持,踢正步在坚持,打军体拳的时候,我一头砸倒在地上。
    没人给我假期,教官大声呵斥,我起来还得接着操练,去学校医院开一点不起作用的廉价药,就当安慰了。我“媳妇”给我送了很多冲泡的凉茶,我嫌苦,没怎么喝。当兵的都是变态。我怀疑丫们纯粹是嫉妒,因为他们只是大兵,在部队是个班长,到我们面前就是个排长。军训完了他们滚回兵营继续操练去,我们却可以吃喝玩乐了,现在大家都是军人,转眼我们就是所谓的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
    我这么说军训的官兵有点恶毒,但事实上学校有许多的白痴靓妹被他们泡去睡觉了。我的同学和我通信往来,发现这个情况比较普遍。
    靓妹是我学到的新名词,男的统统叫帅哥。包括那个“娘娘腔”,跟帅字一点边也不沾。我约他在食堂见面,倒抽一口冷气,这哥们五短身材,几乎是五五比例,嘴边还有个长毛的痦子,长得飞沙走石神鬼共泣,就这样的货色居然也追求我“媳妇”,我真是佩服他的勇气。我本来一腔怒火想揍他一顿,不过怒火瞬间化为同情,他长这样,已经是上天对他的惩罚了。
    “你找对象了?”我的话里带着强烈的难以置信的语气。就这样的也能找到女朋友,那我也能(小沈阳语)。
    “嗯,你连这个都知道。”他有点不好意思。
    “你亲她了没?”
    “你说的是哪个?”
    “靠,我才不管你现在这个,当然是我那个。”
    “没有……真的没有,她不让。”
    她要让的话,老子挥刀切了自己的小JJ,“拉过手没?”他说拉了。我的脾气早被中暑给消磨没了,突然觉得脑子里空空的,面前这个人根本不具备威胁,我也对他没那么憎恨了。
    “他们是什么时候好上的。”
    “大一下半学期。”
    “我问的是几月几日。”
    “我哪知道,她五一去七星岩旅游,不让我陪她去,说是有人陪。还说不让我追求她了。我才知道的,”其实我们那地方的人都是实诚人,问什么说什么,不问的也说,连出去旅游都跟我讲,搞得我又怒气冲冲的了。
    “你知道我是谁吧。”
    “当然知道,不然怎么会和你见面。”
    “她怎么说我的。”
    “说你们是一个地方的,好朋友。”
    “没说我和她有其他关系?”
    “没有。”
    大爷的,明明是有“丈夫”的人,还不跟人讲,你一个妇女,装什么姑娘啊。不过话说回来,订娃娃亲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我也没和任何人说过。
    那次对话怎么结束的我忘记了,不过我的仇人名单里从此少了一人。
    陈志明,你等着,下一个就是你!!

    第十六节

    1999年,澳门回归,我上大学。
    依稀记得那年还有场中韩奥运预选赛赛,和同学们一起去校门外的小电影院看球。如同之前无数次杯具一样,中国队坚持了90分钟,在补时阶段被人家搞进一球。小电影院全体从胸腔里发出低沉的一声:
    丢~~~~
    丢是广东话,也就是我当时觉得莫名其妙的白话,要学白话先学脏话。我改掉了自己的口头禅,染上了这个毛病。上课迟到,丢!忘带钥匙,丢!投篮不进,丢!突然停电,丢!
    “媳妇”被抢,我丢丢丢!!!
    新鲜事物太多,我居然不像别人那么无聊,我先去校门口把金庸足本王小波全集什么的买回来,搞了个台灯,买了个随声听,耐克鞋也穿上了,生活费挥霍得很快。我和“媳妇”见面的机会挺多的,我们都避而不谈那个陈志明。
    而我也迟迟没有去寻仇!
    自卑,强烈的自卑。
    我从小到大,在家耍横,出去撒野,除了有限的几次觉得确实人外有人外,几乎没把谁放在眼里。但是到了广州我真正意识到差距了。人家从小就弹钢琴玩电脑什么的,素质确实比咱高,另外家境比我好的多了去了,我那点钱根本就不够折腾的。还有,肯德基麦当劳耐克阿迪班尼路(那时候确实是个牌子啊)佐丹奴,除了这些,街机也比我们那时候先进,还有满街好吃的,满街好玩的。我一时觉得眼花缭乱。
    越玩越觉得自卑。尤其是双手抬着保龄球往球道上砸都要滚地沟,自己还要摔个狗吃屎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和陈志明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回首过去,我对这个“媳妇”根本就没有过呵护啊,照顾啊,什么浪漫的花前月下,感人的海誓山盟,我们都没有过。海誓山盟梁叔和我爸都替我们说过了,且都随着酒杯喝在肚子里了。我们其实并没有感情基础,我根本就没有主动说过喜欢她,她也没有说过喜欢我。我是个粗心大意的人,下雨不知道给人撑伞,刮风不知道给人添衣,从小就是公子哥一个。
    还是土财主家的那种公子哥——陈志明是大城市的公子哥。像打架一样,没有必胜的把握其实我不会挥出第一拳的。我暂时根本不敢和这个广州仔撕破脸。到时候难堪的肯定是我。我“媳妇”和他站在一起,我很难过地说句实话,真正的男才女貌。我这样的,扔在人堆里就找不着了。更杯具的是,我发现快到20岁了,我的身高定格在了一米七六,我估计这辈子都没陈志明那样玉树临风的翩翩风采了。因为长期劳作,反而肌肉盘结,长期喝啤酒,身材不是倒三角,倒像是一块方疙瘩。
    比钱,不行,比帅,不行。难道比拳头啊?我是个很快就觉悟的人,发现随着时代的发展,古惑仔已经混不开了。这个学校有严格的规定,打架直接开除,没有二话。我的血液也早已不再沸腾,书包里再也不揣防身武器了。
    最TM好笑的是,我是我“媳妇”的师弟。每次我打电话到她们宿舍,都很有礼貌地说“您好,我是王XXX,我找梁XX。”那边的三八就扯着嗓子喊:“老四,你师弟找你!”
    论年月,我知道她比我小三个月。我们俩的生辰八字是找人算过的,我知道她比我小。但是她比我早进大学,处处透着成熟稳重,反而是我显得小屁孩了。
    跟自己的“媳妇”差了辈分,还没有她的现任男朋友帅,我怎么搞?
    有些话说起来轻松。其实自打看到那孙子伸手拉她的那一刻,我就陷入了深深的痛苦。
    最痛苦的不是“媳妇”给人拐跑了,而是没能力追她回来。
    “你们在一起除了亲嘴和拉手,还干什么?”
    “你这人怎么就改不了啊,能不能斯文一点,一出口就是这种事。连铺垫都没有!”
    “哪种事啊,我这人就这样,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那倒是,你就是个放屁虫。”
    “随便你吧,难道他除了捏咪咪,就没有进一步行动?”
    “你怎么又来了?你知道我最讨厌你什么吗?就是粗鲁,一点都没风度。”
    “那我有风度一点问,难道陈志明就没想过和你XXOO?”
    “……”
    我们的对话,每次都让她抓狂。我是个死心眼,除了这样惊世骇俗地直取中军将,这辈子说话都不会拐弯。连铺垫都没有。我认为铺垫都是哄女人睡觉时候才用的,再说那也不叫铺垫,那叫前戏。有时候我怕她误会,很想跟她赌咒发誓虽然我是个C男,但是性技巧已经学了不少了,我们的X生活将来一定很协调。但是回头一想丫当初都告过我QJ,我这样说保不齐又让我进广州的号子了。
    广州不比家乡,真出了事情没人帮我销案底。这是我真正顾虑的地方。我说过,我是个适应能力很强的人,也很会审时度势,一时冲动酿成大错,我才不干那赔本的勾当。
    其实我“媳妇”现在的情况类似于脚踩两条船,她估计有那么一点喜欢我,但是更多的是喜欢陈志明。她的时间表估计排得满满当当,那时候已经是2000年上旬了,大一第二学期,我们寒假回了一趟家,回来后,陈志明送她一个BP机。当时BP机可是个新鲜玩意,她的还是中文显示的。我有她的号码,但是很少CALL她,因为CALL台小姐总是问我,请问您有什么留言要给梁小姐?我就会脑子空白,支支吾吾半天,说就说姓王的找她。
    等到她复机了,我当时可能正在冲凉,要不就是和人锄大地,要找她说什么全忘光了,接完电话回来一看,有大老二都没来得及出。三次两次,她总觉得我是在耍她,有一次还挺生气地说,我正在参加一个诗歌会,以后没重要的事情别找我。
    气得老子眼冒金星,没重要的事?老子一见不着你,就幻想陈志明那小子亲你的嘴唇,摸你的MM,你这个风骚的师姐娇喘连连,双目带星,一边半推半就地说不,一边很享受。
    老婆被人搞,是头等大事!!
    其实我没那么着急也另有原因。过完第一个学期,我明白了大学生活的关键词:空虚!
    莫名的空虚,课程不紧,管教不严。我们如同被放养的浪子,无所事事。我有点明白我“媳妇”为什么要搞对象了。在这里,除了搞对象,就是玩。
    有个女孩追求我,广州人。
    冬生的话犹在耳边:你睡两个广州妞,不就赚回来了?
    我也想恋爱了。
    广州妹是生物系的,和我风马牛不相及。老子就是撞桃花运,居然就认识了。
    怎么认识的呢?有次晚上去听讲座,以为和上一次美学赏析那样可以看到裸体大咪咪,去了以后却发现是关于生物的,主题叫“大自然的美”,真是TM的标题党,害惨老子了,上次有大咪咪看的时候没占到好座位,这次我很傻B地和同学坐在第一排。
    世界上最杯具的事情,就是文科生去听生物学术研究。幻灯片上那些草履虫差点没把我看吐了,实在不知道美在哪里,顺便同情一下生物系的同学。
    趁老师转身写板书的间隙,同学说你赶紧跑,出去以后去后门等我,一个一个跑不会被怀疑。
    我绕到后门,在栏杆边点上一根烟,刚长长地吐了一口烟,后面有女生说话:“可唔可以卑我一支烟吸?”
    “你说啥?”我知道是广东话,却听不大懂。
    “可以给我抽支烟吗?”
    “可以啊,给你。”
    我抽出一支烟递给她,用火机给她点上,她熟练地倒吸一口,然后很享受地吐出来。
    “你北方人啊?”
    “嗯”
    “难怪听不懂我说话。”
    “我说家乡话你也听不懂。”
    她咯咯笑起来,很好听。小细胳膊小细腿的,皮肤白皙,身材修长,谁说广东人就不出美女的。标准的美女来的。而且还很酷,我对她的第一印象超级好。
    “你是生物系的?没见过你。”
    “行政系的。”
    “怎么来听这个。”
    我实话实说,笑得她花枝乱颤,教室后排的同学都齐刷刷地转身看她。我们赶紧换个地方,我都忘了我在后门是有原因的,我同学说那天找了我好久。
    我们在校园里边走边聊。她也大一,家在二沙岛那边,我当时根本不知道那是富人区。她是理科生,本来想上医学院,后来没考上,就来这里了。广州人考这个学校,比我们容易多了。
    “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
    “初二。”
    “那么早,骗人的吧?”
    “这又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有什么好骗你的。”
    “那么小,你哪来的钱买烟。”
    “抽我爸的。”
    哈哈哈……又一阵银铃声。这女生怪怪的,我说的都是实话,有那么好笑吗?走到女生宿舍区,她说要回去冲凉了。
    “我给你留个CALL机号,我叫阿MAY。怎么称呼你。”
    “王XX。”
    “你不给我CALL机号?”
    “我没有。”我决定第二天就去搞一个,这玩意对泡妞有好处,“我给你宿舍的电话吧。”
    “哦,对哦,我宿舍的电话也给你。”
    她有时候约我一起吃饭,有时候去看我打球。我“媳妇”很少看我打球,她喜欢看足球。陈志明就喜欢踢球。
    MD,踢球的穿什么乔10代?我也踢球,但那运动量太大,篮球可以偷懒。阿MAY带我去吃一些广州的小吃,和我一起坐船,还去买贴画——她以为我会反感,谁知道我很喜欢。我说过,我很喜欢动画片,现在有这么多电视里的动画人物做成的贴画公仔什么的,我很开心。
    这个事情我没和“媳妇”说过。如果她心血来潮约我吃饭什么的,哪怕我和阿MAY有约,也会推了后者、
    坐船,逛街,吃饭,看电影。这其实就是拍拖的人们干的事情,也是我“媳妇”当时在复读班的我写信时说的那些事情。而我却并无这个意识。
    这样对阿MAY很不公平。我想和她确定关系了。她总是主动约我,还会出席我同学的饭局。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还一起抽烟。
    我“媳妇”没有这些优点。要不,我也先跟阿MAY处着?
    其实我老早就发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和我“媳妇”的沟通好像有点问题。她总是说我脏话连篇,粗鲁直接,太过土气,不懂风情,……总之,自从我正儿八经地和她相处后,她不断地批评我。忍耐都是有限度的。她现在眼里只有陈志明,总是用他的标准来衡量我。说实话,陈志明确实优秀,他身上的儒雅和谦和,是我这辈子都学不来的。这样一来二去,我确实心里很窝火。
    阿MAY不一样,她很欣赏我,只要我一说话,她就开怀大笑,她曾经说过,这辈子就没见过我这么有意思的人。她还说过,她没见过哪个男生像我身上的伤疤那么多。她还说,我身上有种感觉,很倔,和她以前认识的人都不一样。
    阿MAY很喜欢我,等公车的时候,人来人往,她会装作不经意地很靠近我,靠近得我从后面能看到她脖子上的小痣。在阿MAY眼里,我“媳妇”认为的缺点,统统都是闪光点。她说我不做作,很真实。人生难得有知音。这样懂我的女人,第一次遇到。我也喜欢她爽朗的性格,抽烟时那拽拽的样子,还喜欢她讲广东话,因为陈志明,我曾经很讨厌这种鸟语,但是她讲的时候,抑扬顿挫,虽然听不懂在说什么,但是很好听。
    她教我去网吧上网,告诉我聊天不光可以在聊天室,还可以申请一个QQ。我当时几乎是网盲。每次申请完QQ,满头大汗地登陆,加好友,聊天。等到走的时候,找张纸把好友的QQ号码都抄下来,下次去网吧,申请QQ,加好友,自报家门:我是上次跟你聊QQ那个谁谁谁啊。对方问我,你怎么老换QQ啊。我抱歉地说,是啊,我没占上网吧那台电脑……阿MAY开始以为我拿笔记的是网上的有用的网址什么的,后来才发现我蠢到如此地步,直接从椅子上笑得跌坐在地上,一边哈哈大笑,还一边双脚乱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孩子突然羊角风了。
    她教我打保龄球,告诉我什么叫三步出球。每当我刷一次地沟,她就又是疯了一样笑。阿MAY说,以后要少和我在一起,每次都笑个不停,晚上睡觉都肚子疼。一次去图书馆看小电影,我和她站着居然从头到尾看完《风流医生俏护士》,她是个多动症,一会扭扭腰,一会甩甩手,一会转转颈,我被她搞得极不耐烦,用手掐住她的脖子:“你能不能不要动啊。”
    她抓住我的手,就让我的手搭在她肩膀上,一动也没再动过。我们的手再也没松开。电影散场,我们手拉着手往宿舍走。到了分手的地方,她转身用热辣辣的眼神看着我,我低头不敢看她,她在我嘴角飞快地亲了一下:“我喜欢你。”转身走了。
    我站在女生宿舍楼下,听见有人叮叮咚咚弹着吉他,不知该如何是好。
    我发现,这一整天,我都没有想起过我的“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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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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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8-15 20:01:37
    第十七节

         我的英语很烂,表现在我需要哪个单词的时候,它就从我脑海里瞬间消失了。有一次在校园里走路,过来一个女留学生,一看就是欧美国家的大妞。大咧咧地穿着一身泳衣,扛着个救生圈。她用英文问我游泳池怎么走,她好像lost了。
      
      “哦……这个……那个……you.....turn left,then turn right,then....right again,go go go !!”大妞被我超级牛逼的英语水平雷得目瞠口呆,不过显然也知道怎么走了,连忙跟我说thanks,转身走了。我看着她一扭一扭的屁股,抹去脸上急出来的汗水,脸不红心不跳地找阿AMY去了,她今天安排的节目是去海印二手市场看电脑,光看不买,急死小贩。有阿MAY的日子,就不缺节目,她总能找到好玩的事情做。
      
      在女生宿舍楼下,我却遇到了我“媳妇”,她似乎早就在那里等我了。
      “听说你认识生物系的一个女孩子叫阿MAY?”
      “是啊。”
      “怎么认识的。”
      “这个……说来话长了。”
      “你在拍拖?”
      “不算是吧……应该是没有。”
      “什么叫应该是没有。”
      “那就没有。”
      “你为什么不跟我说?”
      “我为什么要跟你说?”
      “你……”
        她再一次语塞。阿MAY戴一只大大的太阳镜,耳朵里塞着耳塞,边哼歌边过来了。
      “咱们走吧。”她心情显然超级好,“这位是你同学吗?”她问的是我“媳妇”。
      “这是……我师姐。”
      “你说什么??”她戴着耳塞,我说得又很小声,她大声反问。
      “我师姐!”我堂堂正正,用喊的。我让阿MAY先去大门口等我,我过会就来。
      我“媳妇”怒气冲冲地看着我,突然一转身回宿舍了。
        靠!!还生气啊?这叫什么事儿,只许你找陈志明,就不许我找阿MAY啊??当时电光火石间,我突然想到一个单词:bitch!!
        真是贱人啊。
        我“媳妇”的愤怒没能阻止我的新恋情,反而促进了我们的关系。我一转身,拉起阿MAY就走。在海印逛街的时候,她给我CALL了个信息:晚上10点回我电话。
      
      行啊,别藏着掖着了,早就该摊牌了!
        一年的时间,不长不短。
      
      我用一年的时间长身体,打赢了女同桌。我用一年的时间刻苦读书,考上了大学。转眼,我在大学也一年了。我在这一年里,明白了很多事情。我明白当初“媳妇”为什么会和陈志明恋爱,也明白我为什么会不知不觉地喜欢阿MAY。恋爱这个东西根本就不是说来就来说去就去的,娃娃亲从一开始就是件荒唐事,人的感情,怎么可以是几个响头就能决定的呢?如果磕头能决定一生的命运,那么我宁愿以后走路都一步三叩首,我的生命里,就再也不会有意外了。
      原来这个世界根本就不是那么小,诱惑太多,选择太多。在那偏僻的乡村,我的妈妈可选择的范围很小,老梁家的闺女不一定是最好的,她却感觉是最合适的。而在生机勃勃的校园,大把的美女,大把的好媳妇,如果让我妈妈来到校园重新做一次选择,她估计也会看花了眼。
      但是人和畜生的区别是,人得生而有信。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订了亲事,就得当真。老梁家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个人叫陈志明,老王家也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个人叫阿MAY。这两个人似乎是来搅局的,但事实却是,他们都是无意的,怎样的故事,都是我们自己选择的。
      
      晚上10点钟,学校食堂,她喝鱼片粥,我喝皮蛋瘦肉粥。两人再一次相对无语。正好粥是滚烫的,我们可以慢慢地喝,慢慢地喝,酝酿着如何开口。
     “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破天荒,这次她先开口。
     “你既然和陈志明拍拖,为什么又不允许我和阿MAY好呢?我真的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的性格还是没有改变,不喜欢绕弯子。
      “……”她长时间的沉默。显然自己也没想好,这么重要的问题,居然没有答案,显然她光顾着生气了,根本没有为谈话做好准备。和她不一样,我已经想好了,我是个没有主见的人,如果不是阿MAY追求我,我也不会移情别恋,但我又是个专注的人,只要我认准了一件事,我就一定要持续地做下去,“我和阿MAY认识了才两个月,如果拖手算是确定关系,那么只有一星期。但是这不意味着我们没结果,我已经决定和她恋爱了。”
      “你为什么不和我说……”她眼圈一红,就要哭了。
      “你为什么不想一下,你和陈志明谈恋爱,为什么不先和我说。我考大学的分数根本不止上这个学校,你也明白。我是因为听了你说和陈志明的事情,那天才……冲动的。我还被你搞进了号子里……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但是你要想一下,为什么一出事情责任就在我。你现在这个状态和脚踏两条船有什么区别?”我头脑非常清醒,说话有理有据,她是个浪漫的人,参加了学校的诗社,我是个严谨的人,参加了学校的辩论队。我的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都突飞猛进。
        她又是长时间的沉默。
        “娃娃亲不是我们的错误,但却是根源。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这门亲事是不是合适,反正我觉得挺不靠谱的,咱们没什么感情基础,说实话,都没认真地恋爱过。除了在学校食堂吃饭,逛街看电影这些恋人该做的事情我们一样都没做。你觉得这样下去我们该怎么办啊?”我不吐不快了。
        她彻底不行了,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哽咽着说。
        无论想好了没有,已经晚了,我三番五次找她,每次都单刀直入地要求给个说法,她一拖再拖。无论如何,我要和阿MAY正式确立关系了。
         这就是我们在大一结束前的最后一次谈话。她说自己想清楚了还找我谈,我点头同意。裤兜里CALL机震动了好几次,我知道阿MAY打电话到宿舍没找到我,急了。
      2000年,我有了女朋友,不是我“媳妇”。以前预想的一切都化为乌有了。在当时,我深深地内疚,如果上天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拼死抗争娃娃亲。
        进入大二,我和我“媳妇”将正式分道扬镳,两不相欠。

    第十八节

        暑假回到家乡,我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感觉,我感觉很陌生。我家已经搬离了农村,我再回去,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去镇上?初中同学早没联系了。这就是在外地读高中的坏处,特别孤独。
        我的暑期和高中一样,就在机械厂里埋头干活,要不就穿上衬衫,打上领带,跟着我爸去煤矿上要活儿干,要拖欠的款子。老梁家也安上了电话,我和我“媳妇”只有在电话里互相告知一声到家了,就再也没联系。倒是我和阿MAY的电话通得勤快。她和父母去了泰国旅游一次,回来后绘声绘色地跟我讲人妖的故事,讲大象的故事,讲竹筒饭的故事,她就是那样的人,屁大的事情也能讲出故事,害得我好几次差点忘了车间的机器还开着呢。
      你怎么老是干活啊,不出去玩啊。”
      我刚开始还解释说没什么好玩的,反正干活也挺有意思,后来干脆就说我正在玩,她又会追着问正在玩什么,搞得我哭笑不得。姐姐最先发现了苗头不对,问我和谁打电话,我说同学,她问男的女的,我说有男有女。姐姐负责厂里的财务,她去完电话局回来后,发现我打进打出都是一个号码,于是郑重其事地问我:“你是不是和别的女孩子谈恋爱了。”
      “嗯。”
      我当时很不会撒谎,一口就承认了。事情大条了,消息迅速从她嘴里传播开来,不过也就局限于老王家。
      全家又开大会。我发现我们家一般开会的议题都与我有关,真是见了鬼了。难道他们就没有自己的生活吗?整天盯着这门娃娃亲有意思吗?
      和谁谈恋爱,哪里人,多大了,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一五一十地老实交代。谈恋爱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我好汉做事好汉当。我姐姐几次欲言又止,我是何等聪明啊,大大方方地说:“你们别想多了,就吃吃饭看看电影什么的,没到那一步。”“噢……”我爸爸妈妈哥哥姐姐以及奶奶居然同时松了一口气,我当时差点笑出来。我们农村人判断事情严重性的标准,就是睡没睡觉。在他们看来,没睡觉,事情就有回旋的余地。
      于是全家老少开始跟我说老梁家和我们家的亲事多么多么重要,一旦退亲是多么多么可怕。梁家闺女又多么多么乖巧,亲家又是多么多么和睦。我顿时又上火了:“你们别说了,为什么一出了事情都怪我呀,跟她一样的。就算我想娶她,估计她都不同意,事情没你们想得那么简单。”
      我的话虽然含蓄,但连我奶奶都听到了。现在的问题不是我另找对象的问题,梁家闺女也出事了。和谁谈恋爱,哪里人,多大了,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一一回答完后,我姐姐又出现那古怪的表情了。“她有没有怎样我不清楚啊,我判断是没有。”
      “噢……”我爸爸妈妈哥哥姐姐以及奶奶居然同时又松了一口气。
      我为什么要说又呢。
      实在受不了这帮自以为是的家长,我点根烟,去车间干活了。我爸二话不说抄起电话打给老梁:家族扩大化会议即将开始,请全席参加。
      我盯着铣刀一点点地将模具下的原料表面打磨光滑,铁屑一点点散落在车间的地上,心里竟然有些放松:
      说出来对大家都好。
    ***
        全体到齐,大家相对无语。一年前的那个夏天,我被以强奸罪的名义抓进了号子里,那个处女高傲、尊贵,其地位不亚于王家和梁家共同的女王。我的前程,我们的婚事,都寄托在她一个人身上。一年后的夏天,我和她分别找了对象,风云突变。“你们这是干嘛呢?演电视剧呢?”梁叔气得嘴角哆嗦,烟灰撒满了衣襟。一年时间,老梁头发白了不少。对于一个农民来说,供养三个人上学,其中一个还是大学生,着实不易。“翅膀硬了,就无法无天,你们啊,什么时候能让我们省心点。”我爸品一口茶,无奈地补充。
      
      在那一刻,我估计大家都有个奇特的想法——去年夏天,我要直接把她办了就好了,插进去,射出来。生米做成熟饭,就没这么多节外生枝的事儿了。我想到这里,忍不住嘿嘿笑了两声。杯具了,我立刻成为大家围攻的焦点,大家都讨伐我不应该三心二意,明知道已经订亲了,还和别的女娃搞对象。
      
      “你们怎么不问一下谁先谁后呢?”我为她承担了太多的秘密,受尽委屈。既然现在是摊牌的时刻,不妨实话实说。众人目标转移,又开始数落她,梁叔甚至作势要打人。场面极度混乱。
      
      “你说,你到底要怎么样?”阿姨问她的宝贝女儿。
      “我……我没想好。”真不愧是我那宝贝“媳妇”,当初去公安局报案的时候是那样的决然毅然,在大家面前的答案,和在学校食堂给我的答案一样——废话。大家炸开了锅,又开始数落她不应该立场不坚,作风不硬。我暗暗冷笑,下定决定不帮她。
      
      其实准亲家之间,有一些瞒着我们的事情,这两年来,我家接济了梁家不少钱,说是借,可就没打算让老梁还。数目还不小,估计得有三五万,老梁在家里搞副业,养肉猪,大笔的钱投进去,不赚不赔的,自己着急,我们也替他担心。钱是个好东西,也是个坏东西。如果没有这种经济上的纠葛,我们的娃娃亲估计还有退的可能,可现在,左右为难,两家都陷进去了。人要着急了,什么难听的话都能说出来,我妈是有名的刀子嘴,既然女方犯错在先,那她更加理直气壮了。她的意思是,我们家借钱给梁家,就没打算要还,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娃娃亲的基础上。钱不钱的没关系,但是两家现在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唯一要做的就是让那闺女先和男朋友分手,再做他想。至于下一步,就是我也分手。但是事情要分个先后。
      
      要是我们辩论队的老师看到我妈这样雄辩的架势,估计都能动心,收她为首席辩论。
      
      “阿姨,您听我说两句,”她突然出声了,“我知道我家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养猪,我爸也没能力供我们读书。我心里一直都挺感激您和叔叔的。其实这些事情我都知道,您放心,欠多少钱,等我毕业找工作后就还,一分钱也不少,如果您觉得还不够,我会连利息也还清。我大三了,课程没那么紧张,我会去打工,尽量先还点钱。”
      
      大家都被这席话惊呆了。一年前那个烈女、圣女、贞女又杀回来了。她还是那么大义凌然,还是那么神圣不可侵犯。我在那一瞬间,明白了自己为什么喜欢她。我喜欢她的坚强,喜欢她的果断,喜欢她那身上一股撞倒南墙不回头的狠劲。这种很有主意的特征,是我不具备的。我喜欢她,更多的时候,其实是因为我佩服她。在那一瞬间,我甚至又后悔了,想要继续追求她,从陈志明手里把她夺过来。现在我懂电脑了,穿耐克了,有点品位了,也有点涵养了。不像刚进学校那样白痴了。
      
      
      但是阿MAY怎么办?
      
      ***

      其实面对这样的倔强的刚烈女子,这种会议完全没有开的必要。一年前大家就知道,老王家和老梁家,挑不出一个人是这闺女对手的。这孩子是顺毛驴,你要哄着顺着,就万事大吉。一旦违背了她的意愿,你改变不了她,只能改变自己。
      
      “我说没想好,就是没想好。想好了我自然会做决定,”她的语气越来越平稳,“我还有两年才大学毕业,他还有三年。即使要结婚,也不可能是学业没完成的时候吧。请给我们一年时间,处理这件事情,好吗?”
      
      烈女说好,谁敢说个不啊。大家不欢而散。我心中有数,自顾自去车间干活了,中午老梁和老王喝得大醉,直说养了两个白眼狼,根本管不住。我妈和她妈则在厨房里絮絮叨叨。她压根就没在我家多呆,说是看同学去,骑车走人了。
      
      马上开学了,我很想见到阿MAY。

    第十九节


       陈志明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一年了,我应该揭开这个谜底。
      
      我和阿MAY一见面就又啃又咬,好不开心。她嫌弃我嘴里一股怪味,又是烟味又是酒味,废话,你坐38个小时的火车试一试。你干嘛不坐飞机啊。去你大爷的,老子吃不起饭了,你问怎么不吃猪肉啊,有你这样的吗。打是亲骂是爱,我们俩很恩爱。
      
      阿MAY又是怎样的人呢?如果你爱一个人,就会想知道她的一切。阿MAY对我最大的意见,就是我好奇心不强,她对我问东问西,问我什么时候弄的这个伤疤,什么时候又为什么弄伤了那里,什么时候第一次亲女生,什么时候去弄的纹身。我却从来不问。阿MAY说,新学期新开始,明天,要干一件新鲜事。地点,校园外仙踪林。
      
      去仙踪林能干嘛?我觉得毫无新意,但阿MAY是个能给人惊喜的人,所以我很期待。我是提前返校,所以休息一晚后,精神抖擞,前去赴会。
      
      “今天我们玩的是,你必须问我10个问题,关于我的,我的家人的,我全部回答完毕。”
      “就这个呀。”
      “嗯,快点问。”
      
      我冥思苦想,搜肠刮肚,觉得真没什么好问的,就随口问:“你为什么抽烟?”她反问,那你又是为什么抽烟呢?我说我是被流氓教会的,上瘾了就开始抽。
      
      她在秋千上一荡一荡的,开始说自己抽烟的原因:“我高二开始抽烟。那一年,我爸正式向我妈提出了离婚,我爸的新女朋友才23岁,大学刚毕业。我妈坚决不同意,他们就每天在家里吵架,后来就开始打架。我爸和我妈的打架是真正的搏击。我妈打不过的时候就用指甲挠人,专门挠脸,说是让我爸没脸见人。我爸对她是恶狠狠的打,有几次都打休克了。我没有爷爷奶奶,也没有外公外婆,在家里也没有兄弟姐妹,他们打架的时候,我就在自己的房间听音乐,看电影。我看电影里女的抽烟的样子很好看,就学着吸,后来就学会了。好啦,我的回答结束啦。”
      
      我听得百感交集,阿MAY却还是一荡一荡的,像是在说另外一个倒霉的小女孩家里的事情。果然,每个人光鲜的背后,都有一种常人无法理解的苦衷。阿MAY冷静的反应,让我在喜欢她之余,多了一份同情。
      
      我谨慎地发问,她愉快地回答。我知道她爸好像很有钱,也知道她现在跟爸爸住,妈妈离婚后就搬走了。我还知道她第一次kiss是高三,对象是个女孩。用她的话说:不亲一回,怎么知道自己喜欢男的还是喜欢女的。
      
      那天我们在餐厅呆了一天,服务员一个白眼接一个白眼。晚上在幽静的校园,我和她长长地接吻,她的呼吸急促,不自觉地哼了一声。我顺势就摸到她的胸口,气喘吁吁,几欲把持不住。要不是有人路过,我差点就变理论为实践了。
      
      躺在宿舍的床上,久久不能入睡。任何正常的男人,对于自己喜欢的女人,都有把持不住的时候。我对阿MAY是这样。那陈志明怎么可能没想过睡我“媳妇”呢?
      
      调查陈志明,我给自己明确了二年级的新目标。

        陈志明,1980年生人,工商管理专业,广州人,身高1.82米,体重67公斤,皮肤偏白,大学四年级在读,嗜好:踢球。不抽烟,不喝酒。校诗社副社长,系学生会干事,连续两届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屡有诗歌在广州各媒体发表,昵称阿明,外号虾仔(靠,这是啥意思),有女友一枚,父母双全。
      
      我调查来调查去就这么点东西,觉得极其沮丧。在这个年代,居然有人喜欢诗歌,也是让我觉得很费解的事情。这哥们写诗是为了泡妞的吧?比如如果研究草履虫可以让我走桃花运的话,我倒不介意频繁去听生物老师的演讲,前提是不要坐在第一排。这孙子该不会是阳痿吧,否则怎么不想XXOO呢?应该就不会,不然他怎么会捏人家的咪咪。同性恋?不太像,他确实有点娘娘腔,但眉宇间却有一股英气,不像搞那个的。
      
      我中了邪,上课老想着这个人,下课就琢磨这个人,不知道的以为我爱上他了。这孙子是处男吗?这是我始终调查不出来的。因为不是同系,且不是同一个学院,我能获得的信息,都很有限。我曾经想去他们宿舍找线索。但是他们宿舍的人说阿明很少在宿舍住,一般都骑摩托车回家住。还说他有点洁癖。靠,这种小细节就不必要告诉我了。
      
      话说回我“媳妇”,虽然从农村出来,但是出落得很水灵,而且身上有一种凌然正气,放到抗战时期,哪怕落在鬼子手里,也是“打死我也不说”那种主。两个纯洁的人走到了一起,一个渴望浪漫,一个营造浪漫,情投意合,就这么简单?难道我的思想太龌龊了?不光做个人调查,我还做问卷调查,问宿舍的其余9个人,如果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对你死心塌地,你会不会睡她?肯定的答案占到了百分之百。
      
      不可能有人是毫无缺点的。我得到一个惊人的消息:为了争取一份offer,陈志明顶替本来获得面试机会的同学,这件事闹得还不小。据说被顶替的同学找他理论,他还振振有词地说机会是靠人把握的,获得机会的手段也不是唯一的。
      
      我靠,我“媳妇”居然看上这种人品的破玩意,我真是替她难过。我在第一时间将这个情报报告给“媳妇”,她居然说,唉,找工作真的是难啊,阿明也是被逼的。我顺便问了句,你是不是已经被他睡了啊,怎么老是护着他。她咣一声挂断了我的电话。
      
      本来想调查作风问题,却调查出人品问题。这也没什么,关键是我“媳妇”觉得这不算什么大问题,看来她确实死心塌地了。我偷偷和她宿舍的同学打听了一下,却听到让我真正意义上震惊的消息:
      
      陈志明和我“媳妇”不是不想真正意义上确定那种关系,我“媳妇”倒是想给,陈志明不想要!!!
      
      陈志明早就看上了一个能保证他找到好工作的女生,想甩我“媳妇”不是一天两天了。
      
      陈志明睡过不是一个两个人,只是不想睡处女,怕惹出麻烦!!真正的杯具人物,是即将成为单身女的我“媳妇”。


      我日!!!



    ***
        陈志明当年风流倜傥,专门秒杀小师妹。我“媳妇”宿舍的几个骚包早就口水直流了,其中有两位很有城府,得不到他,又不得其解,于是开始深入分析。论姿色,也算不赖,比不上老四也差不多哪去,何况罩杯上还能加分呢。我很同意这一点,我很喜欢大咪咪。论家境,也比老四好,论学习,大学谁看学习啊。论气质,论见识,论这论那,怎么都不应该是老四得到陈志明,况且,陈志明是主动追求,让他们百思不得其解。
      
      我“媳妇”性子刚烈,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但我觉得陈志明估计领教过,说不让搞就是不让搞。陈志明估计也想霸王强上弓过,但遭遇惨烈反抗后,估计也放弃了。这孙子先后睡过四五个师妹,有两个居然是和我“媳妇”拍拖期间。
      
      我在学校外的小酒吧里,看着“媳妇”宿舍的老三饱满的胸脯,听着老二的滔滔不绝,感觉这真是我上大学以来最开心的时刻。其喜悦程度甚至超过了和阿MAY拍拖。上大学后,我就活在陈志明的阴影下,这个“完美男朋友”的形象压得我有苦说不出,生活虽然精彩,却也伴随着阴霾。老二和老三对我“媳妇”都是面和心不和,那为什么对我说呢?我问完就后悔了。我狂追求老四他们是知道的,她们期待看一场好戏上演。
      
      两个贱人,老子捏爆你们的咪咪!
      
      我单约了陈志明,2000年后半年,校园里开始有人别着手机了,是超级大块那种,有人别一块BP机一块手机,众人居然超羡慕。我直接打陈志明的手机,约他出来坐坐。一年多了,我终于出手了,不过现在的目的不一样了,当初是为了战胜他,现在是为了赶走他。
      
      这个伪君子!

    “我先和你说清楚,我这个人说话直来直去,我也不希望别人跟我绕弯子,否则……不信你试试。”
      “这是怎么啦?我最近找工作很忙,有事你快说吧。”
      “你上大学睡过几个了?”
      “什么?”
      “你聋子啊。”
      “我干嘛跟你说这个?”
      “我已经警告过你了,我不希望别人绕弯子。”
      “我睡过谁关你屁事,丢你老母啊。”
      
      我突然扑上去,连人带桌子一起翻倒,压在他身上,眼睛上先赏他一拳,让他眼冒金星。然后赶紧掐住脖子,防止他上半身起来,但是我没挡住他长长的胳膊,他胡乱出拳,居然打得我嘴唇发厚,鼻子发酸,挂彩了。
      
      打架是个熟练工,长期不练,生疏不少,我是有预谋的约在离学校很远的酒吧。一帮醉鬼给我们起哄,等我回过神来,用两腿卡住他的下半身,腾出右手,一拳一拳砸在那张伪君子的脸上。直到打到他停止抵抗。
      
      “继续说,睡过几个。”
      “三个。”
      “……好吧,就算是三个,和梁XX好上后,你有没有睡过别人。”
      “没有。”
      “要不咱再打一次?是不是打到你服气了才有实话。”
      “……”
      “有吗?”
      “有。”
      
      我不想跟这个人渣再废话了。我当混混的时候,虽然那帮狐朋狗友敢作敢当,但至少都说实话。我的生命里,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贱人。我告诉他,明天去和她分手,否则我不会放过他。



    ***
      
      第二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见面后看得出她哭过,双眼红肿。
      “这就是你蓄谋已久,最期待的结果吗?”
      “不是这样的。”
      “我告诉你,这些事情我都知道。”
      “那你为什么不分手?”
      
      她再也不能坚持,蹲在地上哭了。这是我第三次看到她哭。在我心目中,她的形象和前英国首相铁娘子类似。我总是忽略她内心的最深处,这个女人到底在想些什么?
      
      一个农村出来的大学生,户口农转非,落在了广州。但如果在广州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得迁回原籍。陈志明给她描绘了近乎完美的前景,如果跟他结婚,她就能留在大城市,家里有用作结婚的房子,将来,还可以把梁爸和梁妈也接出来住。两个人一起经营家园,家里有多少债,陈志明都承诺还清。他不要求现在就发生性关系,也不像传说中的那样,霸王强上弓,还遭遇过强烈的抵抗。陈志明的风流事,和自己的未来,梁家的未来比起来,微不足道。她努力经营两个人的感情,从一开始就没想过放弃。
      
      我听得心中一阵阵地悲凉。物质的诱惑,家庭的重压,让一个刚烈的女人,从没有结婚起,就要忍受另一半出轨的屈辱。
      
      “陈志明和我分手了,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呜呜呜……”她彻底崩溃了,哭成一团。我第一次面对她的时候柔情似水,过去扶她起来,抱住她,任她的泪水打湿我的肩头。
      “现在谁要我啊……”
      “我要你。”我脱口而出。
      更加热烈的拥抱,悲情突然转化为暧昧的气氛。我和她开始接吻。
      
      那年我20岁。妈妈说,20岁我就可以离婚了。但是,一直到20岁,我和自己的“媳妇”才有了第一次亲吻,第一次拥抱,第一次缠绵。
      
      我操,阿MAY怎么办?
    第二十节(第一季大结局)

        陈志明实在是卑鄙,他想找一个农村的朴实的刚烈的肯死心塌地为他守身如玉的老婆,自己又管不住自己的JB。娶个处女老婆,自己却不做处男,这也太TM无耻了,好事都被你占了。我越想越恼火,想一下自己忙完左手忙右手,真是太不公平了。
      
      “你在想什么呢?”阿MAY问我。
      “突然想起来,今天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可以啊。”
      “你会实话实说吗?”
      “肯定。”
      “你是处女吗?”
      “不是啊,怎么了。”
      “嗯……没什么。”
      “操,你是处男啊?”
      
      我本来一直不觉得处男是丢人的事情,但是被她这样一问,我尴尬到想死。
      “难怪了……”
      “难怪什么?”
      “难怪你每次只摸我的胸,没有进一步行动。”
      靠,那是因为我不是随便的人,不代表我不会做爱好不好?我随便起来可不是人。我又羞又恼,点上一根烟,坐在河边生闷气。莲花山的空气很好,今天郊游又是阿MAY的主意。她是个不错的玩伴,不错的女友,不错的导游,但她是不是一个不错的老婆呢?我没有答案。
      “你不会有处女情结吧?”
      “噢,那倒没有。”
      “那就好。”
      
      老子没有处女情结,老子有娃娃亲情结。我开始思考了,一直没有把娃娃亲这回事跟阿MAY讲,是不是不道德。“阿MAY啊,你知道什么是娃娃亲么?”“娃娃亲?咩也来噶?是不是两个娃娃亲嘴啊?这么恶心的事情你也干?”
      
      得,一无所知,我最好还是别提这个了。
      
      我过上了我“师姐”、我“媳妇”曾经过的那种双面生活。把时间排得满满的,给阿MAY一三五,给“媳妇”二四六,周末就对半分,一人一天。我“媳妇”自然知道原因,阿MAY却一无所知。她只是奇怪行政学怎么那么多社会实践,我忙进忙出的。很佩服那种享齐人之福的牛人,我只坚持了两个月,就快精神分裂了。还好,只有阿MAY那边有肌肤之亲,“媳妇”这边倒相敬如宾了,也只是拖拖手而已。良心上受到谴责,我越来越对两人都有罪责感。本着虚心请教的精神,一天晚上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我“媳妇”,当时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啊?她苦笑,你是娃娃亲,又为了我来了广州,他能给我理想中的未来,我每天也只能强颜欢笑了。
      
      “你居然能做一个双面人?”我很奇怪还有这样的人。
      她幽幽地说:“你是公子哥,还是男人,不能理解我们这种穷人家的姑娘,我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弟弟妹妹,我们全家的希望现在都在我身上。每次回家父母都在耳朵边说供我上大学多么不容易。我这种人啊,从一出生,这条命就有一半不是自己的了,是我父母的。他们要,我就得给。他们订的娃娃亲我早就想退了,但是我怎么敢说不呢。”
      
      我听得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话。
      “那你到底喜欢不喜欢我?”
      “喜欢。”
      “什么时候开始的?”
      “你的头包成印度阿三的样子,还能吃得狼吞虎咽。”
      
      
      情种从男孩为女孩打架开始埋下,她一直防止它萌芽。现在,既然无所顾忌了,她对我开始柔情似水,“别人乱讲我什么,我都能忍受,我们宿舍的同学传了我很多闲话,我都不理,你要误会我,我就不干,你懂吗?”
      
      懂倒是懂,但是我的手机在裤兜里不停地震动。阿MAY找不到我挺着急的。

    “我们做爱吧。”
      
      我一口水差点喷到对面桌子上去。阿MAY笑眯眯地看着我,把玩着手机,那句话就像不是她说的。
      
      “今天不行。”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反正就是不行。”
      “你大姨妈来了?”
      “丢你啊。”
      “你来呀……”
      
      阿MAY在我面前无所顾忌。自从知道我是处子之身后,她就开始调戏我。我看着餐厅外一张张青春的脸,一对对如胶似漆的身影,十分悲凉。想我一世英明,面对这样大好的机会,如花似玉的姑娘都愿意献身了,我却不能接受。
      
      我“媳妇”最近对我越来越好,她甚至还有兴致给我朗诵诗歌,还去看我打球。我面对她的时候,从她眼里再也看不到那种坚毅,更多的是对我的依赖。她说过,给她一年的时间,她会处理好我们之间的事情。陈志明和她分手虽然不是她主动的,但事实就是那样。按照当初家族大会上我妈的那番慷慨陈词,接下来,轮到我行动了。
      
      但是,我有太多的不确定。我不确定她和陈志明之间的情感纠葛是否就那么简单。他们的过去是一段悬案,现在因为分手,这段悬案没有破解的必要,但不代表它不存在。另外,我总觉得,我是我“媳妇”在走投无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如果再出现一个条件优异的男人,同样会给她描绘美好的蓝图,而那蓝图是确实能实现的。她又会选择谁呢?另外,我守身如玉是信守娃娃亲的承诺,带着全家人的重托,她的刚烈,现在看来,说得难听些,是为了保持自己的身价。
      
      越想越害怕。我觉得和这个心机重重的女孩子谈恋爱,压力太大。
      
      而且在当时,我深深地爱着阿MAY。
      
      
      阿MAY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初恋。在她之前,我喜欢上一个高中女同学,但那只是单恋,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后来还有一个愿意献身给我的女混混,但是那不叫爱情。阿MAY是我生命里最贴近我的女生,她了解我的脾气,对我温柔又体贴。
      
      换句话说,我根本没有任何理由和阿MAY分手。
      
      仿佛回到了幼儿园的我,我多么希望自己没有“媳妇”。那样自己就不必承担强加于自己的责任。但是现在的事情显然更加严重。我失去的不再是弹珠,而是我的初恋。
      
      娃娃亲终于要让我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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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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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8-15 20:02:24
    第二季

    第一节

    “你不是武大的吧。”
    “不是。”
    “也是大学生吧。”
    “嗯。”
    “来看同学?”
    “嗯。”
    “我没想到你是第一次。”
    “……我应该给你多少钱?二百?”
    “嗯。”
    我裸着上身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抽烟,这个时候酒已经醒得差不多了。房间是用廉价的三合板和纸箱什么的隔开的,我能听到隔壁女人嗯嗯啊啊的叫床声,我同学正在进行活塞运动,我只能等他。我身边的女孩子穿好了衣服,试图和我聊天,却发现我没那个兴致,索性也不理我了,掏出手机专心地玩游戏。
    我从毛片里学来的性技巧一招都没用上,刚进去没多久就一泄如注了。我坚持了多久?有一分钟?估计够呛,因为身下的女人才夸张地叫了几声,我就缴枪了。
    “你那个不错,挺好看的,还是美术学校的呢。这个我给你证明,因为我上过她好几次,就是因为招待你,我才留给你。”回来的路上,同学边抽烟边跟我说话。
    老子才不管她哪个学校的呢,我关心另外一个问题:“你说我这种算不算早泄?”
    “算,不过没关系,多做几次就正常了。”同学显得经验丰富。
    据说四月份的时候,武汉大学校园里的樱花特别美。如果运气好,五一黄金周时,还能看到未凋谢的樱花那缤纷的场景。
     2001年五一,我在武汉大学的篮球场上,挥汗如雨。我这种粗人,根本就不是来看樱花的,我来找高中同学玩,他约了我无数次。这孙子命好,当初也是人渣一枚,跟着当过知青的母亲改为北京户口后,以较低的分数进入武大,成为这里的一大祸害。
    他带我去了黄鹤楼,从武大到黄鹤楼的公交车让我一路惊魂。一个急刹车,我直接从车厢后面直接冲到前面的水箱上,并狼狈地趴在上面,司机骂我:你跑过来做甚么?回去!
    噢——我赶忙东倒西歪地向后走,抓到一只手环后打死都不放。当时我刚拿驾照,对司机属于崇拜阶段,据说开大巴需要五年以上驾龄,我很佩服他。
    据说武汉的公交车司机都是F1赛车手级别的好手,开车不好的司机早就被撞死了,有道理。
    黄鹤楼也没什么好看的,就一座塔而已嘛。我不但不解风情,还不懂风土。我的爱好是喝啤酒,吃毛豆。武大北门外,夜风习习,我们相谈甚欢,酒瓶躺了一地,我看东西已经模糊,舌头也开始打结。
    “你TM终于想起来看我了。”
    “之前忙。”
    “忙着睡女人啊。”
    “睡你妈啊,老子还没睡过。”
    “你说啥??”
    我要不是喝多了,才不会跟他说这些。但是,一个人憋了太多秘密,迟早会疯掉的。这也是我仓皇离开广州的原因。大学二年级上半学期,阿MAY和“媳妇”让我过上了双面人的生活,我苦苦支撑,一直支撑到下半学期。一个主动献身,我却不能要——第一我觉得会对不住“媳妇”,第二也对不住阿MAY。我觉得那样对她很不负责任,尽管她不是处女。一个要将圣女进行到底——我不知道我“媳妇”是保守,还是想守住处子之身给自己“保值”。
    背着两个女人,我逃到武大,想一个人冷静一下,也找同学倾诉一下。同学听完,给了一个简单粗暴的解决方案:既然守着两个都不能上,哥哥给你个机会,咱去爽一下吧。
    酒精催化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这人很容易采纳别人的馊主意。想当年我连冬生让我强奸“媳妇”的意见都采纳,这算什么。
    莫名其妙就告别了处男之身,我一点都不后悔。

    第二节(第2季)


    “你五一去哪了。”
    “去武汉找我高中同学了。”
    “你为什么只给我发个短信就走啊。”
    “突然就想去,买张车票就走了。”
    “是女同学?”
    “男的。”
    “丢你啊,你是不是同性恋啊,不跟我睡觉,还跑那么远去见男同学。”
    “……阿MAY啊,你看是不是存在这种可能性?”
    “咩也?”
    “就是有那么三五分钟,你闭上嘴巴,倾听这个世界的鸟语花香。”
    “丢你!”
    阿MAY打了我一下,然后抱着我肩膀就是一口,咬得我生疼。她不知道,自己心爱的男人从处男变成了嫖客。换句话说,我宁可去嫖娼,也不愿意睡她,不知道她知道后,会不会怨恨我一世。很多次,在湖边,在树下,宿舍里,小酒吧,在她娇喘连连的时候,我很想直接去开个房间,把她扒个精光,然后肆无忌惮地摸她,亲她,上她。我也很腻烦这种很辛苦地将手伸进乳罩的小打小闹过程。她捏着我下体的时候,曾经想拉开拉链,总是在关键时刻被我制止。
    阿MAY说,跟我相处时间越长,越没有安全感。在她看来,只有我睡了她,她才能放下心里的大石头。而且多次质疑我是不是嫌弃她不是处女。我真是有口难辨。
    在同班同宿舍的同学眼里,我简直是情圣的化身,大家都知道我有一个本地的漂亮的女朋友,还有一个老家的漂亮的师姐。一旦我晚归,他们就以为我XXOO去了,眼神里除了羡慕就是嫉妒。不时谗着脸说是要向我讨教泡妞经验,羡慕我有如此艳福。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你丫不是我,又怎么知道我很爽?
    当我的大学二年级快要读完的时候,我逐渐开始迷茫了,现在固然无忧无虑,将来呢?我上学的目的是什么呢?行政学出来能做什么?我似乎什么都没学到,又似乎多读了很多书。但是三百六十行,我似乎行行不精通,果然是百无一用是书生。除了和“媳妇”以及阿MAY现在这样莫名其妙的三角恋,前途问题是最让我苦恼的。
    我再也快乐不起来了,同时我也明白了很多事。我一个男人尚且如此六神无主,更何况一个女人呢。梁家闺女比我早熟,而且在中专毕业时已经面临过一次抉择,她选择陈志明,甚至容忍他的背叛,现在看来都似乎在情理之中了。并且,现在回想,已经离开校园的陈志明其实还真不算一个坏人。为工作出卖同学,为享受去睡师妹,这不过是一个孩子做的不符合道德判断的选择。他想娶一个处女老婆也是很普遍的一个心理。在社会的染缸里,梁小姐和陈先生这种人,是属于觉悟比较早的,换句话说,他们才是明白人,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对比一下,我和阿MAY就是两个傻瓜,纯粹消费青春,从不考虑埋单的事情。
    我隐隐后悔自己一手造成的陈志明分手事件,也终于开始为我和阿MAY何去何从开始做认真的考量了。不过我思考的时间没有太久,需要做抉择的,并不是我一个人——
    老王家的机械厂濒临倒闭,我家破产了。

    第三节(第2季)

    1999年到2001年,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如火如荼,尤其是纺织行业整改,当时最火的是两个词:下岗和换代。国企工人下岗,纺织机器换代。
    我家的经济与大环境密不可分,我的姐姐姐夫接连下岗,哥哥嫂子也处境艰难,在这种情况下,我爸才停薪留职,开了机械加工厂。先是来料加工,后是成品交易。煤矿的活儿居多,但也零零碎碎,不成气候。真正火起来是因为纺织机器换代。有精明的商人生财有道,为老的纺织机找到了出路——卖到非洲。不料销量惊人,非洲人说还要,中国人说没了,给你来一批更先进的纺织机吧。非洲人说,俺们不要,买不起,俺们就要落后的,便宜又好用。中国人何等聪明,那还不简单,搞张图纸,给你们做新的啊。
    在2000年以后,我在车间的日子更加无聊,因为加工来加工去只有一样东西——纺织机的侧面挡板。这是我爸的一个酒肉朋友无意中给找来的大活儿。我曾经抱怨,这TM太没技术含量了,我还想学点技术呢,现在成了流水线工人了,我爸骂我,你懂个屁,这是现金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量还很大,是百年一遇的好事。
    好事哪能长长久久。人生又不是写小说,你想吉祥就如意。
    非洲突然拒绝要机器了,因为市场饱和了。一开始外贸商反应慢了,以为只是暂时的,我爸这种蝇头小厂根本没得到任何通知,玩儿命地加班加点地生产。悲剧发生了,上面先破产了,给我爸一句话:你加工的那些东西我都不要了,你卖废铁也行,改成其他东西也行,反正我没钱了。
    量大也是坏事。因为不再是来料加工,连料带工,直接折进去几十万,厂房里一批批崭新的新鲜出炉的产品,由财富变废铁。几十万意味着,把工厂卖了都赔不起。
    我大学才读了两年,我爸变成穷光蛋,大三的学费都没有了。
    农村是这样的习俗:女儿出嫁就是一瓢泼出去的水了,儿子的话,老大结婚就分家出去,父母赡养由老二负责。因此,我有时候觉得我“媳妇”那些话也太伟大了,她说自己一出生这半条命就是父母的,奇怪了,她一个女儿折腾啥。我是家里的老二,我的命运从一开始就和双亲联系在一起,生死不离。
    全家大会,破天荒地不是因为我的终身大事,但我却没觉得轻松。姐姐姐夫自谋出路,哥哥嫂嫂爱莫能助,奶奶先回老家住着,剩下的人料理烂摊子。
    剩下的人是:我爸,我妈,我。
    原本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无奈之下也做鸟兽散了。我们没有抱怨,相互理解,和气解散。剩下的事情分两步走:第一,我爸负责联系人把厂子买了折现。第二,我妈负责把飘在外面的烂帐收回来。我妈身上有病,我被分配到她这组——开始行动,在这个暑期,我要尽快收账,不然学费告急!
    我妈文化程度不高,据说是高小毕业(啥东西),但一辈子却精明果敢,目光远大,比如给我早早订的亲事。跟着这样的老妈,我总是能学到东西。去到煤矿,我妈和认识的人打招呼,热情洋溢,一脸喜气,根本看不出是个已经破产的老板娘,她约了矿长单独谈谈,办公室门一关,只剩我们三人。我妈突然跪倒在地,嚎啕大哭,哭诉家里遭遇重创,自己身患绝症,乳腺增生演化成癌,还作势要脱衣服给矿长看奶上的肿块。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欠我们四年的那三万五能不能给还了。
    矿长遭受的惊吓程度不比我低,他连忙打电话找人查账,随后批条签字,去财务领钱。临走还送我们到大门口,让助手给我们买了苹果香蕉的,让我们回程的时候路上吃。
    我从来没见过母亲给人下跪,也没见过她满地打滚。她有洁癖,穿着朴素却一尘不染,也没见过她撒泼打诨。在凯旋而归的火车上,我削了个苹果递给她:“妈,跪在地上我倒没意见,但是您这说得了癌症就多余了吧,哪有这样咒自己的。”
    “你懂个屁,说自己得了绝症,再怎样,也能要两个救命钱。再说,说得癌症就得癌症了?告诉你啊,下一个煤矿那里,我就说我得了食道癌,你也帮着说话,别傻站着。”我妈满不在乎地吃着苹果,“不光要了钱,还省了回程的口粮钱,多好,你要饿了就去买个盒饭吃,妈吃苹果就饱了。”
    火车过隧道,我在厕所借着巨大的噪音嚎啕大哭。
    等到火车穿过隧道的时候,那个飞扬跋扈横行霸道肆无忌惮我行我素的男孩消失了。

    第四节(第2季)

    我搀着妈妈虚弱的身体回到工厂我爸那间办公室兼会议室兼卧室兼客厅,一进门就看到梁叔一家三口。桌上是一包人民币。
    梁家有种,从一开始就没想占便宜。
    梁叔从村里我哥那里得到了消息,经过深思熟虑,将刚有起色的猪场关张大吉了,肉猪提前出圈,猪仔打折售卖。七凑八凑弄了6万块钱。
    “没那么多,真没那么多。”我妈强颜欢笑,“真要还钱,咱也得按实数来呀。”
    梁叔说:“嫂子,咱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这些年零零碎碎的钱,你们可接济了不少。我借的是整数,平时花的我可没有当做没拿过。另外,我在村里买的一块地基,一直想盖猪圈,现在也用不着了,我正在联系人,过几天就能卖了,再凑一下,还能拿出一万来。这六万你们先去还债,咱一步一步来,不着急。”
    我爸我妈赶紧一番推辞,场面极其辛酸。梁家闺女一直低头没说话,瞅个空当拉了拉我的衣角,示意我出去走走。
    公园还是那个公园。小地方的生活一成不变,但是景是人非。她从兜里掏出两盒红塔山:“我给你买的。知道你烟瘾大,别老是抽你爸的,他……”
    我估计她是想说,你爸也是穷得快买不起烟的人了,我接过来,笑着说,"还是我媳妇好,现在知道心疼人了。”她两点红霞飞上腮,没理我。其实我们心里想的是同一件事:现在我从二公子沦落成二要饭的,我们的未来该何去何从。我还是我,脾气不改,直截了当地说,“要不咱分了吧。”
    她的回答还是那样:“我没想好。”我的脑子里闪过了陈志明的身影,突然觉得自己年少无知做了超级弱智的事儿。我让她失去了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回到我身边,但是我却不能给她更好的明天。生活是那样残酷,给我措手不及的打击,假如时光倒流,我绝对不会打陈志明,也不会惊醒她的美梦。
    我们回到工厂,梁家老两口已经等候多时了,他们带了女儿回村。我发现我妈哭过了,不像要债时那种干嚎,这次真的眼圈红红,我爸则唉声叹气。
    梁家提出退亲。
    其实这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我的父母已经老迈了,债务缠身,我陷入苦海,根本看不到出路。我说,本来就应该这样,你们也别难过了。我一点也不怪梁家。钱是小事,女儿的一辈子是大事。大家都没有错。
    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在我去广州前,我和母亲辗转小矿和小企业,她老人家分别得过食道癌,子宫癌,膀胱癌以及咽喉癌。妈妈的医学知识有限,身上的部位都说不全,她能知道这几种病症已经不错了。
    母亲下跪的时候,我也下跪。为了讨债,我们不要尊严,不要人格,我们只要钱。
    我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妥,我母亲给了我正确的价值观,上升不到理论,却底气十足,比如:下跪又不会死人;不吃这顿不会饿死;天塌下来也得睡觉……
     阿MAY打过几次电话,抱怨我手机打不通,我没有辩解,只说比较忙。
     我和阿MAY的爱,也该欠费停机了。

    第五节(第2季)

    38个小时,坐着。
    一下火车我就吐了,严重脱水。卧铺二百三,硬座学生半价只要七十二,为了省钱,我拿青春去扛,所谓人穷志短,以前谁要说买我的青春,我就回答金不换,现在很简单,二百二减七十二,就能买21岁的我静坐两天一夜岿然不动的销魂深沉行为艺术。
    这次我带了两千块,半年的生活费,一个月300多。时间已经到了2001年后半年,中国正在飞速发展中,BP机彻底退出了江湖,手机越做越小,电脑从赛扬433一路升级,我的生活费却回到了解放前——想当年读高中的时候生活费都不止这么多,而且我们那里啥都便宜。
    富有富的过法,穷有穷的过法,我不在乎。
    我妈给了我许多近乎真理的价值观。比如下跪,老太太说又锻炼了膝盖骨还能要回钱,至于尊严,那不能当饭吃;但是说到尊严,她又说面子很重要,必要时候能搭上命。娃娃亲被退对她的打击不亚于我家破产,她说这个是关乎尊严的大事,不能放弃。
    阿MAY给我宿舍打电话,约我坐船去北京路。一路上,她要吃这个吃那个,我都给她买,自己不吃。我一天的生活费标准是十块钱,我暗暗叫苦。阿MAY的好处是有趣,坏处是这人跟我一样神经大条,我整个人都不在状态,她却丝毫没有察觉。
    “我给你买了张充值卡,你把手机开了吧。”
    “我不要。”一个暑假我都停机状态,阿MAY深表不满,我却自尊感觉受辱。
    “给你就给你,你怎么突然变得八婆了?”我只能接过来,老子暗暗下决心,以后手机当CALL机使,不接听不拨打。
    阿MAY的家境很好,看都看得出来,但是我从来不问,觉得那和我没关系,到现在我却发现这是个大问题。二沙岛是一片富人区,阿MAY住在一栋别墅里,以前我觉得这和我没有一点关系。她也一样,对我家的事情问得不多,最多问一下你奶奶那个好玩的小院子里能不能养狗,你家的工厂能不能生产大卡车这种低能问题。所以,我家庭的变故,压根就没想跟她说——不是隐瞒,跟她没关系,说来干嘛?向女朋友博取同情?
    不过我却发现这样下去我撑不住,以前她安排的那些好玩的事情现在都是我的负担,哪怕是光看不买,来回车票要钱吧,吃饭要钱吧,路上喝个黄振龙凉茶要钱吧。
    穷光蛋就不要谈恋爱!
    其实这不是我目前最大的困境。
    在我出发到广州前一晚,我妈和我促膝长谈,我说了,她是个很智慧的农村妇女。她的身份决定了她的智慧都用在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我的亲事。我妈说,退亲不是说退就退的,而且,老梁说了根本不算,关键是那个宝贝女儿。大家都看出来了,这个姑娘太有主意了,只要她决定了的,没人能反对得了。如果姑娘自己不想退亲,那不就还能成事儿马?我妈说,具体怎么做,她不管。但她只跟我要结果,她想要的是——不能让她跟别人睡了!
    只要没被睡,你就有机会。
    我知道这理论很荒唐,但是我妈很坚持。她斩钉截铁地说,如果她交代我的事情没做到,她就咬舌自尽!说这话的时候,她双目闪光,面目狰狞,我对她相当熟悉,我老娘是个狠角色。
    不跟阿MAY纠缠了,找我“媳妇”去,她被人睡了,我妈要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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