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196|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两次涉险到底没躲过 年轻的朱雨玲这次真输大了

[複製鏈接]

540

主題

1

好友

1790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7 小時前
  • 簽到天數: 655 天

    [LV.9]以壇為家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101
    金錢
    515
    威望
    1790
    主題
    540

    中學生 文明人 回文勇士 文章勇士 簽到達人 簽到勳章 男生勳章

    樓主
    發表於 2015-11-4 16:00:38
    2015女子乒乓球世界杯大爆冷门:世界排第三位的中国小将朱雨玲以2-4负于42岁的荷兰老将李佼无缘四强,成为七年来首位未能进入世界杯单打赛四强的中国选手。她在此前的16进8的比赛中曾在0-3落后的情况下完成大逆转,但在争夺四强的比赛中未能再次创造奇迹。在争夺里约奥运会名额的关键时刻,她的这个失误可谓是致命的。

      20岁的朱雨玲是首次参加世界杯单打比赛,她在不久前的亚洲锦标赛表现非常出色,不仅为中国队夺得女团冠军立下汗马功劳,还一路过关斩将夺得女子单打冠军,拿到了她的首个洲际比赛女子单打冠军。由于在亚锦赛上刘诗雯输给中国队最大的对手冯天薇,朱雨玲的夺冠为她赢得争取里约奥运门票的机会。

      这次世界杯中国队把宝贵的名额给她,无疑是进一步锻炼她、考验她。没想到她的状态如此之差,在今天早些时候进行的1/8决赛中,她与匈牙利老将波塔相遇,前三局还没有完全进入状态就连输三局,此后她咬牙坚持,打出了自己的水平,连扳四局,以4-3险胜对手晋级八强。这场比赛毕竟是朱雨玲的首场比赛,她未能进入状态而遇险,是可以理解的。

      随后与荷兰老将李佼争夺四强的比赛,朱雨玲整场比赛都处于被动。先输一局,追成一平以后又连输两局,虽然以11-2的悬殊比分扳成2-3,但最后还是难逃失利的结局。输给42岁的老将、未能进入世界杯四强,这两个事实很难让人接受。

      李佼是前中国山东省队的选手,但没有进入过国家队,和邓亚萍是一个时代的队员,曾经和世界冠军刘伟合作拿到过全国比赛的团体冠军。在31岁时开始代表荷兰队比赛,曾在05年进入过世锦赛单打八强,也曾夺得过欧洲锦标赛女子单打冠军,近些年一直是欧洲顶级选手行列,她的打法特点是比较“油”,纠缠能力强,和名将王越古一样特别能扛,不过她又没有王越古那种反手生胶的锋芒。而且她毕竟已经42岁,又是相对比较落后的直板反胶单面拉打法,近些年来没有战胜过中国女乒的主力队员的记录。因此今天能够战胜朱雨玲是非常令人惊讶的!

      在世界杯女子单打比赛的历史上,中国选手前一次没有进入四强还要追溯到2008年世界杯郭跃在1/4决赛中以1-4负于新加坡的冯天薇无缘四强。七年来中国选手从未四强不入,世界杯也可以称得上是通往奥运会的“试金石”,当年丁宁就是连续夺得世锦赛和世界杯冠军以后,获得教练的信任而顺利拿到奥运会的参赛资格的。


      每个国家参加奥运会的名额只有三个,其中有两人参加单打比赛。丁宁基本上已经锁定一个奥运名额,李晓霞身体状况欠佳,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参加重要的国际比赛,前景不明,这也给了刘诗雯和朱雨玲竞争奥运会单打席位的机会。本来朱雨玲夺得亚锦赛冠军以后,如果再打好世界杯的话,完全有可能竞争奥运会单打席位,但她今天的失利很有可能会影响到自己参加奥运会的前景。

      她自己在逆转波塔以后说:“缺乏世界大赛的经验”。毕竟她也已经两次参加过水平最高的世锦赛,一次打进四强一次打进八强,而且都没有输给过其他协会的对手,在2014年世锦赛团体赛和具有世界水平的亚运会上也有出色的表现,这些比赛的对手都比今天遇到的波塔、李佼更强。按理说她参加过这么多大赛,应有足够的自信心和比赛经验,对自己的解读说明她的内心还不够强大。她自2013年出道以来一直很顺,今天的失利可谓正是时候,对于她今后的成长、竞争里约奥运名额是好事。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5-22 21:32 , Processed in 0.022854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