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380|回復: 1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財經資訊] 福建无业男租博客设骗局 股民陷入连环套被骗95万

[複製鏈接]

6385

主題

19

好友

2萬

積分

版主

美腿丝袜控…

Rank: 7Rank: 7Rank: 7

  • TA的每日心情

    4 天前
  • 簽到天數: 2188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推廣值
    0
    貢獻值
    9667
    金錢
    57530
    威望
    25639
    主題
    6385

    文章勇士 回文勇士 文明人 附件高人 文章達人 附件達人 中學生 高中生 大學生 教授 愛因斯坦 永久貴賓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男生勳章 版主 伴壇終老

    樓主
    發表於 2017-8-7 17:24:47
      炒股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广大股民各有各的炒股小秘诀,但请不要轻信炒股广告、炒股分析文章,恩平一位股民就被一条虚假炒股广告骗走了95万多元。近日,实施诈骗的男子被恩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

      福建无业男“租用”博客设骗局
      2016年3月底,租住在厦门的泉州安溪籍男子陈某,通过网络搜索〝上证搏客〞,找到了一个可挂广告的博客,博主为在上海证券网上经常写股票分析文章的李某(另案处理),并有他的某社交软件。随后陈某通过社交软件与李某取得了联系,经二人协商,李某同意陈某以每月1万元的价格在其“江恩看盘”博客主页中加挂虚假的炒股广告。

      广东恩平股民陷入“连环套”
      2016年4月5日晚上,恩平股民梁某在〝江恩看盘〞网页看到了陈某发布的虚假炒股广告, 信息显示可以办理A、B、C和涨停板四种会员。随后梁某拨打了广告留下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自称是王先生的陈某。在陈某的诱骗之下,梁某选择了涨停板会员,并向陈某指定账户转账汇款9888元交纳会员费。

      6日上午,梁某通过传真方式签订了会员合同,随后在陈某电话诱导下,梁某再次转账汇款5万元缴纳入会费。当天下午15时许,陈某即转账4888元虚假的交易收益给梁某,以博取梁某的信任。

      8日上午,陈某主动打电话给梁某问要购买多少股票,梁某说要100万,陈某又以验证资金为名,让梁某分两笔转账合共90万元到指定账户。当天陈某转回4986元虚假交易收益给梁某。 陈某指定账户先后共收到梁某转账款合共950014元。

      “化整为零”找中介提取赃款
      当月7至9日,陈某为及时提取赃款,将收到的钱分40多笔转到胡某(另案处理) 提供的尹某等10多人的银行账户,由胡某帮其提取,并约定支付10%提成作为报酬。胡某在厦门市多家银行分多次共提取89万多元给了陈某,陈某支付了约9万元给胡某作为报酬。

      陈某将诈骗得来的赃款用于支付李某的广告费、胡某的提款报酬,以及偿还其赌博债务和日常生活开支。

      当月11日,梁某因无法打通自称王先生的陈某的电话,而意识到被骗,于是报警。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胡某处追缴赃款63700元,从李某处追缴赃款5万元。

      法庭之上,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予以否认,并辩称其不认识起诉书上的证人李某、胡某,也无实施诈骗犯罪。

      判决:陈某构成诈骗罪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陈某的辩解意见理由不充分,不予采纳。遂作出如上判决,并责令陈某退赔损失836314元给梁某;扣押在案的胡某赃款63700元及李某赃款50000元,退还梁某。判决后,陈某不服上诉,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萬

    主題

    0

    好友

    9萬

    積分

    比思貴賓

    Rank: 8Rank: 8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24-5-1 06:59
  • 簽到天數: 4482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成長值: 137260

    推廣值
    0
    貢獻值
    17777
    金錢
    1082
    威望
    95358
    主題
    11213

    回文勇士 中學生 高中生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大學生 文明人 教授 愛因斯坦 伴壇終老 文章勇士 附件高人 附件達人 文章達人

    沙發
    發表於 2017-8-8 09:03:10
    反正现在我只相信我自己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5-15 10:37 , Processed in 0.019223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